
四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
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十二月九日)於區域法院獲得判令,四名僱主被判須支付拖欠其僱員的強積金供款共約$520,000。
四名與訟人特思數碼制作有限公司、榮澤建築有限公司、益彩投資有限公司經營多喜海鮮酒家及勵安推廣有限公司,因分別拖欠其十八、三十一、五十及四名僱員的強積金供款,而被判須向積金局分別支付$184,327.38、$142,961.1、$136,417.37及$57,230。有關款項為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區域法院同時下令與訟人須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每宗案件的費用為$930。
完
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