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政府在港鐵的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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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茂波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年立法會通過前地下鐵路公司(現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上市的條例草案時表示,「政府最少會有二十年繼續作為該公司的最大股東」,股權和表決權不低於50%。當局又稱,如果有意減低在該公司的股權至低於50%,「政府須要有信心公司在釐訂地鐵票價的時候,必會充分考慮乘客對票價的接受程度和公眾利益」。當局在兩鐵合併時,亦表明地鐵公司上市公司的身份維持不變。現時政府在港鐵的持股量有約77%,但環顧本港的藍籌上市公司,其大股東持有僅三成多四成股權,就足以控制該等公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現時政府在港鐵的持股量是否合適;如評估的結果為是,理據為何;如評估的結果為否,原因為何,以及有何行動去糾正;

(二)當局有否研究政府在港鐵的持股量,與港鐵票價之間的互相影響程度;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有否評估現時適用於港鐵的票價調整機制,可否做到當局所指「當局須要有信心公司在釐定地鐵票價時,必會充分考慮乘客對票價的接受程度和公眾利益」,以及政府是否已具備減持港鐵持股量的條件;如否,當局將會就該票價調整機制作出甚麼調整,以致它能充分考慮乘客對票價的接受程度和公眾利益;及

(三)鑑於港鐵上市至今已十年,已過了當局指政府最少會有二十年作為該公司最大股東的一半時間,當局有否就此開展研究,部署如何有序地減持在港鐵的持股量;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三)政府於二○○○年推行前地下鐵路公司(地鐵公司)(現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私有化時,曾承諾在私有化後的最少二十年內會繼續作為該公司的主要股東,持有該公司的股權及投票權不少於50%。有關承諾反映政府對持續發展鐵路系統的承諾,亦可以向本地及海外投資者以及信貸評級機構顯示政府有決心支持該公司繼續為香港提供優質鐵路服務及擴展運輸基礎設施。政府認為現時在港鐵持股量為76.8%是合適的。政府會繼續留意市場狀況,顧及當時就地鐵公司私有化所作的承諾,檢視政府在港鐵的持股量。

(二)運輸及房屋局指出,港鐵現時是按與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運輸業名義工資指數變動及生產力因素掛u的方程式,釐定票價調整幅度。這個客觀及具透明度的票價調整機制是在兩鐵合併時在立法會經過廣泛討論後制定的,由二○○七年十二月二日兩鐵合併後起生效。採用一個客觀及具透明度的票價調整機制,是政府在商討兩鐵合併時,設定的五個範疇之一。經過與政府詳細商討後,港鐵同意放棄其票價自主權,改為採用一個直接驅動方式的票價調整機制。在該票價調整機制下,綜合消費物價指數變動及工資指數變動都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資料。生產力因素是雙方預先議定的數值。票價調整機制採用了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亦已反映了香港宏觀的經濟狀況及某程度上市民的負擔能力。

  就政府在港鐵的持股量而言,正如上述(一)部分表示,現時的持股量切合政府就地鐵公司私有化時所作的承諾。



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