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司機在反酒後駕駛行動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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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在十二月四至六日進行一項打擊酒後駕駛的全港性執法行動,拘捕五名司機,他們涉嫌干犯與酒後駕駛相關的罪行。

  警方於為期三日的行動中,向一千零七十七名司機進行隨機呼氣測試,結果五人因未能通過檢查呼氣測試而被拘捕。其中三人其後未能通過舉証呼氣測試,將會被控以有關罪名。

  自從二○○九年二月九日新法例實施至昨日(十二月六日)為止,警方在隨機呼氣測試行動中共向十三萬一千六百六十四名司機進行了呼氣測試,其中六百三十四人未能通過舉證呼氣測試或拒絕測試而被拘捕,至今已有五百六十九人被控以相關罪名。

  警方提醒司機飲酒後切勿駕駛。違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罰款二萬五千元及記十分違例駕駛記分。首次被定罪者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三個月,再犯會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兩年。違例者必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才可再獲發駕駛執照。此外,被檢控人士亦可能不獲保險賠償。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九號



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