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安全運動明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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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務處將由明日(十一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十二日推行為期兩周的全港單車安全運動,提醒騎單車者遵守交通規例。

  警務人員會於首星期(十一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五日),在經常有單車經過的地方包括火車站、單車徑和利用單車送貨的店舖派發宣傳單張,提醒騎單車者在道路上的責任和必須遵守交通規例;並會向違例者發出口頭警告。警方亦會提醒駕車人士留意道路上的單車,避免發生意外。

  其後一周(十二月六日至十二日)警方會加強執法,檢控違例人士。

  警方發言人表示:「騎單車人士在道路上同樣受《道路交通條例》規管,責任與一般駕駛者無異,他們亦須遵守所有交通法例和照顧其他道路使用者。」

  常見的單車違例事項包括沒有遵從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的規定、在行人路上騎單車、運載他人或任何會妨礙騎單車者視線的動物或物件、或在能見度不足或晚間沒有亮著所需燈號下騎單車。

  根據警方數字,二○一○年一月至十月涉及單車的交通意外共有1 568宗,導致1 449名騎單車人士傷亡,當中有七人死亡;較二○○九年同期數字1 524宗及1 342人分別上升3%及8%。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二號



2010年11月28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4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