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直升機救援服務嘈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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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收到東區居民的投訴,指直升機救援服務集中於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東區醫院),以致該區居民飽受噪音的滋擾。他們指出,現時東區醫院及屯門醫院設有直升機停機坪,作為運送緊急傷病者的用途。根據政府飛行服務隊的意見,基於安全考慮,在屯門醫院降落常有限制,故一般集中運送緊急傷病者到提供24小時服務的東區醫院處理;然而,此等救援直升機發出的噪音不受規管,居民明白救援的重要性亦無意反對,但希望當局幫助他們解決噪音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五年,救援直升機在各公立醫院的降落次數;

(二) 除了政府飛行服務隊及民航處在本年三月十八日向東區區議會議員提出的措施外,當局有何其他具體措施紓緩上述東區噪音問題,以及會否增撥資源協助居民加裝隔音設施;是否知悉,長遠而言,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會否將該服務分流到其他醫院;及

(三) 鑑於東區醫院每年有二十多天因天氣關係未能讓直升機降落,以致未能爭分奪秒地拯救緊急傷病者,是否知悉醫管局會否考慮在全港合適的公立醫院加建停機坪;若會,何時執行;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的公立醫院中,東區醫院及屯門醫院設有直升機停機坪。飛行服務隊會視乎傷病者的情況,利用不同途徑運送病人至醫院。根據該隊與醫管局制定的緊急傷病及救援服務安排,「甲+」類別的傷病者(即有生命危險的病人)會經由直升機送往醫院,以盡快將傷者送抵急症室接受治療。而「甲」類別的傷病者(即病情危急但無性命威脅的病人)及「乙」類別的傷病者(緊急程度較輕的病人),會先被送往位於灣仔的直升機場,或因為天氣情況而轉送到飛行服務隊位於香港國際機場的總部,然後再經由救護車將傷者送往就近的醫院接受治療。

(一) 過去五年,飛行服務隊救援直升機在有停機坪的兩間公立醫院降落的次數列於附表。

(二)及(三)為減低直升機降落醫院時為附近民居帶來的噪音影響,政府飛行服務隊在諮詢民航處後,已盡量使用遠離民居的航道,並採取噪音緩減措施,包括使用噪音較低的直升機,以及在直升機停留轉運傷者時,把引擎調校至較慢的運轉速度,以減低噪音水平。

  在設立直升機停機坪時,除了停機坪需符合設計及結構安全標準外,亦需考慮飛行航道的安全。現時大部分設有急症室的公立醫院附近均有不少高樓大廈,因此未必有合適及安全的航道供直升機使用。此外,現有醫院大樓的結構在設計時未有預計作直升機升降用途,故此均未能承托直升機和停機坪結構的重量,在這些醫院大樓天台加建停機坪存在技術困難;而直升機降落時或會造成震動,影響大樓內的醫療儀器。

  當局在發展新的急症醫院時,會視乎情況和需要,考慮在新醫院加設直升機停機坪設施。有關設施需在技術上可行並符合安全標準及法例規定,例如進行環境研究或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以減低有關設施對附近民居產生的環境影響。醫管局會與相關部門,包括飛行服務隊及民航處保持溝通,就設立直升機停機坪設施作出考慮。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