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領匯旗下物業無障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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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回覆:

問題:

  據悉,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下稱「領匯」)於二○○五年接管香港房屋委員會的180項物業(包括商場、街市及停車場)後,積極翻新旗下設施以提升租值,但卻沒有積極改善轄下物業無障礙設施不足的問題以方便傷健人士及長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統計領匯轄下有多少物業(包括商場、街市及停車場等)的無障礙設施是不合符標準;若有,是否知悉該等物業的數目佔領匯轄下的物業總數的百分比為何,以及主要分布在哪些地區;

(二) 是否知悉,在第(一)項無障礙設施未達標的物業中,領匯已就多少項物業完成或展開改善工程;會否就其餘物業作出改善;改善工程的具體方案、時間表及最新進度為何;以及會否削減未有計劃進行改善工程的物業的租金;及

(三) 是否知悉,部分領匯轄下物業的無障礙設施,存在一些對傷健人士的障礙,例如,為使用輪椅人士而設的洗手間必須經樓梯才能到達,以及使用升降機時必須先推開防煙門等;當局會否促請領匯以使用者的角度重新檢視及改善轄下物業的所有設施,並營造真正的無障礙環境,以盡社會企業的責任?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在二○○五年十一月將轄下180項的商業及停車場設施透過「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領匯)分拆上市後,領匯已是一所私營機構,完全獨立於政府及房委會,其產業的管理現時由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公司)負責。政府及房委會並不會亦不能干預領匯公司日常的營運安排及業務管理的事宜。與一般私營機構並無分別,領匯公司必須確保領匯的營運及其轄下產業均符合各項相關法例,包括《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及《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的法定要求。

  就符合《殘疾歧視條例》方面而言,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作為執行《殘疾歧視條例》的獨立法定機構,會接受、處理並跟進有關無障礙設施的投訴,以確保一般殘疾人士會使用及進出的處所能以不歧視的方式,提供殘疾人士可使用的設施,讓他們可在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處所及接受服務。任何擬新建的建築物及擬改建或加建的現有建築物均須符合當時的《建築物條例》、其附屬法例,以及由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其他守則,包括就有關規定提供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設計手冊2008》)的規定。

  劉議員的問題的首兩部分涉及由領匯公司管理的領匯私人產業,正如上文所述,領匯自上市以來已是一所私營機構,完全獨立於政府及房委會,其產業的日常營運及管理由領匯公司負責,政府及房委會並無任何參與。故此,政府當局並無備存相關的資料。不過,有見及劉議員的關注,我們已向領匯公司就有關問題作出了解。在綜合由領匯公司提供的資料以及勞工及福利局就其政策範疇的答覆,我現就問題的三個部分回覆如下。

(一)根據領匯公司表示,領匯轄下180個的商業物業項目(包括商場、街市及停車場)分別於不同年代落成。該等物業項目在興建時均符合當時有關提供無障礙設施的相關規定。有鑒於時代與市民需求的轉變,領匯公司自二○○五年開始管理該等物業以來,已進行了多項維修及小型改善工程。此外,領匯公司在進行商場翻新工程時,會參考最新有關提供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守則及標準,包括由建築事務監督發出的《設計手冊2008》,進行全面的大型改善工程,務使能在其商場內增加有關的無障礙設施,方便有需要的人士使用其商業設施。

(二)根據領匯公司表示,至今已完成了17項的商場翻新工程。至於還未納入翻新計劃的商業設施,領匯公司最近亦已完成了初步檢討,並參照了有關提供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最新準則及要求,以及聽取了平機會的意見,在二○一○年底前會與這方面的專家合作,製訂一個全面的整體改善工程計劃。

  該整體改善工程計劃會涵蓋領匯轄下所有的商業物業項目。領匯公司表示,他們會在合理及實際可行的情況下,把所有領匯轄下商業物業項目內的無障礙設施提升至相關的最新標準。同時,領匯公司會繼續與平機會及有關的復康團體保持聯繫,聽取他們的意見,以確保改善措施符合他們的需要。

(三)正如上文所述,領匯公司必須確保領匯轄下產業均符合各項相關法例,包括《殘疾歧視條例》下的法定要求。平機會作為執行《殘疾歧視條例》的獨立法定機構,會跟進有關無障礙設施的投訴,以確保一般殘疾人士會使用及進出的處所能以不歧視的方式,提供殘疾人士可使用的設施,讓他們可在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處所及接受服務。我們了解,領匯公司現正積極跟進較早前平機會對其轄下八個商場及停車場進行調查後所提出的建議及意見,並已茪漍i行該八個商場及停車場的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改善工程。據領匯公司表示,他們已就有關改善工程的進度通知平機會,並會就此與平機會保持聯繫。此外,領匯公司表示,他們亦已與平機會聯繫,告知他們其未來就改善及提供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方向及政策,並已主動邀請平機會協助領匯公司培訓其員工,提高員工們對《殘疾歧視條例》的認識及執行方法。

  據我們了解,平機會亦會繼續與領匯公司保持聯繫,並密切留意領匯轄下商業設施內提供的無障礙設施改善情況,以求有關設施可符合使用者的需要。

  事實上,為殘疾人士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士提供無障礙環境,協助他們獨立生活以及融入社群,是政府一貫的政策目標。就此,勞工及福利局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向社會各階層,推廣無障礙環境的重要性。

  此外,由於大部分領匯的商業設施均位於公共租住屋h內,而該等設施大多都是公屋居民使用,因此,房屋署會繼續透過與領匯公司舉行的一般工作會議,向其反映公屋居民對有關設施的意見,包括對提供及使用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訴求。房屋署亦會繼續鼓勵及籲請領匯公司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為殘疾人士及其他有需要的人士在其轄下的商業設施內提供無障礙通道,方便他們可無障礙地使用有關設施。

  我想在此再重申一點,領匯作為一間私營機構,完全獨立於政府及房委會,政府及房委會均無參與其日常營運及管理的工作。故此,以上有關領匯產業的改善工程的資料是建基於劉議員的提問而向領匯公司方面取得,政府當局並無備存相關的資料。



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