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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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十九日)公布委任周永健接替杜偉強為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委員會)副主席及陳嘉慧為委員會成員。

  行政長官根據《公安條例》第43(3)條作出上述任命,並於今日刊憲。有關任命為期兩年,由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是審議因不服警務處處長根據《公安條例》第9條就公眾集會所發的禁制、第14條就遊行所提出的反對,或根據第11或15條施加或修訂的條件,而提出的上訴。委員會獲賦權就有關上訴維持、推翻或更改原先的決定。

  委員會成員包括一名主席、兩名副主席及十三名成員,全部為非官方成員。現任主席為阮雲道資深大律師。



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