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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致力推動香港仲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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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出席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午餐會時表示,政府致力推動香港的仲裁服務。

  黃仁龍以剛修訂的《仲裁條例》為例,表示政府一直致力鞏固香港的法律架構,以推廣香港作為國際解決爭議中心的地位。

  黃仁龍說:「新條例制定後,香港的仲裁法律變得更清晰和明確,亦會便利來自世界各地使用仲裁服務的人士和執業者。」

  「優化仲裁業的環境有助進一步推動業務發展。我們的法律體制成熟、司法系統獨立,專業人員經驗豐富和人數眾多,當中包括律師、會計師、工程師、建築師和測量師等。」

  他續說:「香港是《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紐約公約》的締約成員,於一九九九年亦與內地簽署《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因此,在香港作出的仲裁裁決均可透過世界上大部份貿易經濟體系的法庭執行。」

  黃仁龍表示,二○一○年國際仲裁調查報告的結果,強調了香港在加強其仲裁服務優勢方面所作的努力,並證明香港所走的方向正確。

  上述調查收集了世界各地超過130位法律人士及法律部門首長的意見。接近三分二的被訪者表示,健全的法律架構是選擇仲裁地方的首要考慮因素。

  黃仁龍說:「內地近年經濟發展蓬勃,對複雜和有效率的解決商業爭議機制的需求大增。」

  「香港與珠三角地區的經濟合作日益頻繁,對仲裁服務的需求亦與日俱增。內地與台灣簽署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後,設立大中華仲裁服務平台的機會相應增加,香港在當中可扮演重要角色。」

  他續說:「律政司一直與內地的相關部門,包括在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商討如何進一步合作,以促進香港與內地的仲裁業發展。」

  此外,其他推廣工作還包括香港與內地簽署的就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以及律政司在上月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簽署的《商事法律事務及仲裁服務合作安排》。

  黃仁龍稱,香港是舉世聞名的國際金融中心,大有機會穩步成為亞太區的國際仲裁基地和大中華區的仲裁中心。  



2010年11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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