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母乳餵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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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容根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答覆:

問題:

  據悉,壎芵p已成立工作小組,以制定「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政府有否進行任何研究,以了解本港部分母親不餵哺母乳的原因;若有,結果為何;若沒有,政府在制訂鼓勵餵哺母乳的相關政策時會以甚麼為基礎;目前該工作小組的工作進展為何;何時會就守則的內容諮詢業界及公眾;及

(二) 擬制訂的守則是否會規管所有在香港的母乳代用品銷售行為,包括透過零售商及網上的奶粉銷售;若是,會如何規管;若否,原因為何,以及如何確保有關守則的成效?


答覆:

主席:

  母乳育嬰是一項重要的公共壎芺疰D。世界壎芠梒插]世嚏^提倡母乳餵哺,認為餵哺母乳能為嬰兒的健康成長和發展提供最佳的食糧。特區政府一直致力推廣、維護及支持母乳餵哺,並透過壎芵p及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協助落實推行有關政策。醫護人員會為授乳母親提供輔導服務,並協助產婦在產後掌握餵哺母乳的技巧及處理餵哺期間遇到的問題。在過去十年,全港的初生嬰兒母乳餵哺率已由二○○○年的53%增至二○○九年的73%。

  另外,為了向授乳婦女提供更多的支援,政府亦積極推動公共場所設立育嬰間,包括於二○○八年八月推出《育嬰間設置指引》,供政府和公營部門參考。同時,為推廣私人商業樓宇設置育嬰間,政府在二○○九年二月發出有關《在商業樓宇提供育嬰間設施》的作業備考。政府部門及房地產發展商對有關指引及備考都反應良好。截至二○一○年十月,全港設於政府物業內的育嬰間約有150間,而在市區重建局、領匯及港鐵旗下的商場,共有12個已設有或將設有育嬰間。此外,截至二○○九年年底,在房地產發展商提交給屋宇署審批的圖則中,亦有多個項目將提供育嬰間。

  就黃容根議員的提問,我們的答覆如下:

(一) 壎芵p、本港學術機構及非政府組織過去曾進行研究,發現母親放棄餵哺母乳的主要原因包括:不懂得餵哺技巧、認為自己奶量不足、乳房脹痛不適、需要返回工作崗位等。亦有非政府組織調查指出,曾接受母乳育嬰訓練的本地產科及兒科醫生比率偏低,建議加L有關培訓。

  如剛才提及,政府根據世壑恔p合國兒童基金會Innocenti Declaration的建議,並參考本地的相關研究,制訂政策推廣、維護和支持母乳餵哺。壎芵p母嬰健康院的醫護人員均接受正規訓練,為授乳母親提供專業輔導,亦推出一系列工作坊,讓在職授乳婦女掌握所需技巧,為重返工作崗位後繼續哺乳作好準備。此外,壎芵p現正製作一套訓練教材,對象是產科、兒科、急症室及家庭醫生,藉以加強醫護人員了解母乳餵哺政策及掌握餵哺輔導的最新專業知識,向本地的母親及嬰兒提供有效的專業支援。

  較早前,食物及壎竻膠言艉F防控非傳染病督導委員會(委員會),目的是預防非傳染病及推動社區健康。委員會轄下成立了飲食及體能活動工作小組,就飲食習慣及體能活動方面提出建議,並於二○一○年六月成立一個專責小組,負責策劃草擬和實行一套適用於香港的《香港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本地《守則》)。成員來自有關政府部門(包括食物及壎竻翩B壎芵p、食物環境壎芵p、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醫管局、專科學會、消費者委員會、非政府團體等代表。專責小組的職權範圍如下:

* 根據世尷滿m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以及世壑j會的相關決議,策劃草擬和實行一套適用於香港的本地《守則》;

* 制訂執行本地《守則》的監測機制;及

* 監察業界遵行本地《守則》的情況。

  本地《守則》預期在二○一一年年底完成草擬。其後,政府會向業界及公眾介紹及推廣。

(二) 政府制訂本地《守則》之目的,是監管母乳代用品的生產商及分銷商,禁止他們以不正當的手法宣傳或銷售母乳代用品及相關產品。世嚏m守則》建議監管的範圍涵蓋所有母乳代用品,包括嬰幼兒配方奶粉、奶瓶、奶咀、嬰兒食品及有關產品的銷售手法,亦禁止生產商及分銷商向公眾作廣告或其他形式的宣傳,包括贈送奶粉樣本及贈券給母親、透過產品標籤、嬰兒餵哺資訊、專題講座、媽咪會及BB會等活動為產品作宣傳,產品標籤亦不應附有美化嬰兒配方奶粉或母乳代用品的文字或圖片。政府會參考世嚏m守則》建議的內容及規管範圍制訂本地《守則》。

  現時,很多國家包括澳洲、新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參照世嚏m守則》制訂適用於當地的自願性指引,供業界人士遵守。根據這些國家的經驗,在推行《守則》時配合適當的監察和制裁機制,能更有效規管不良的銷售手法。壎芵p在推出本地《守則》後,會進行監察,並收集各方意見,再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加強本地《守則》的執行和規管。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