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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公共小巴的排放和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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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華明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不少運輸業界人士向本人投訴,指現時歐盟四期及五期的公共小巴(小巴)在煞車、排氣及燃油系統均有嚴重缺陷,行駛期間經常要停車「燒炭」20至45分鐘,影響司機工作時間及小巴的服務質素。而且,基於歐盟四期小巴的故障頻仍,業界都不敢購入,結果導致不少超出一般車齡的小巴被迫延期使用。這些小巴維修保養費用極高,而且難以達到政府的減排目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本港歐盟前期至五期的商用車輛數量、其一般車齡、實際車齡及退役年期為何,並按車種列出分項數字;

(二)過去三年,透過政府的資助計劃更換的舊小巴數目,以及政府發出的資助總額為何;

(三)有否收到業界就上述小巴問題提出的投訴;若有,過去兩年的投訴數字及內容大意為何;

(四)超出一般車齡但被迫延期使用的小巴數量為何;當局有否評估該些小巴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本港的空氣質素的影響;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政府減低該等空氣污染的對策為何;

(五)在引進歐盟四期及五期的小巴時,政府有否進行相關可行性及技術性研究,以確保該型號的小巴適合在本港行駛;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歐盟四期及五期的小巴在「燒炭」前及「燒炭」時的廢氣排放量為何;該等排放量與本港現時對歐盟四期及五期的車輛的排放要求如何比較?

答覆:

主席:

  歐盟四期及五期柴油公共小巴的運作模式有別於業界一直以來使用的柴油小巴。為了符合歐盟四期或更嚴格的微粒排放標準,小巴製造商採用了柴油微粒過濾器-一種有效收集車輛排放的微粒的先進減排科技。過濾器會在車輛的運作期間,不單會收集車輛廢氣中的微粒,還會自動燒掉已收集的微粒,達到過濾器再生的效果。若果仍有過量微粒積存於過濾器,車輛的機件控制系統會向司機發出需要再生的指示,司機便需要在適當的時間盡早停車並啟動再生程序燒掉過濾器收集的微粒。在過濾器的再生過程中,可能會有少量的柴油滲透入偈油缸。小巴業界需要時間適應柴油微粒過濾器這種新的運作模式。

  在這些新一代小巴推出的初期,有部分小巴出現柴油微粒過濾器須經常以手動方式再生和過量柴油滲入偈油缸的情況。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二○○八年四月得悉這問題後,即時與主要小巴製造商的本港代理跟進,並與相關運輸業團體和車輛代理商舉行三方會議,共同跟進問題。車輛製造商的工程師亦即時來港了解有關情況和研究解決方案。在二○○九年四月,其中一個主要車輛製造商已改善引擎控制裝置,解決了過量柴油滲入偈油缸的情況及須經常以手動方式再生柴油微粒過濾器的問題,新訂購的小巴亦已安裝經改良的裝置。據該車輛供應商表示,自此以後再沒有收到業界投訴。環保署曾在二○○九年六月與小巴團體會面,得悉有關的問題已經獲得合適處理。而另一個車輛供應商只向一個小巴營運者供應小巴,該供應商亦表示已於本年年初解決問題。

  就提出的具體問題,以下是我們的回覆:

(一)我們沒有退役車輛車齡的統計資料。附表一以歐盟標準分類列出在二○一○年十月四日在本港領有牌照車輛的平均車齡和數目。

(二)政府在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完成一個為期三年的更換歐盟前期及歐盟一期柴油商用車輛資助計劃。計劃期內,共有328輛歐盟前期及歐盟一期公共小巴藉著資助被新車替換。另外,有137輛公共小巴因未能在資助期內完成申請資助的手續而獲准保留資助資格至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截至二○一○年十月底,共有431輛小巴利用資助被新車替換,涉及的資助總額為2,308萬元。

(三)小巴業界的投訴主要是關於過量柴油滲入偈油缸的情況及柴油微粒過濾器須經常以手動方式再生,投訴涉及兩個小巴型號。在過去兩年,小巴供應商表示他們收到少於60輛公共小巴的投訴。

(四)車輛並沒有指定的使用限期,而本港現時並沒有法定車輛的最高車齡。法例要求是在用車輛續領車輛牌照時,需符合有關排放和安全標準。一般來說,在淘汰現有的車輛時,車主會考慮的因素包括該車輛的可靠性、它能否應付日常運作需要、日常的車輛維修開支及經濟因素等等。從附表一顯示,公共小巴車隊的平均車齡較一般商用車輛低。

  加快淘汰高污染柴油商用車輛包括小巴有助早日改善路邊的空氣質素。以歐盟四期替代歐盟前期、一期或二期車輛可以減少它們排放的微粒和氮氧化物分別達87%至97%和50%至61%。因此,政府分別在二○○七年和二○一○年推出為期36個月的資助計劃鼓勵車主早日淘汰歐盟前期和一期與及歐盟二期柴油商用車輛。我們同時認為不能單靠資助計劃來加快淘汰它們。因此,我們在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建議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考慮引入適當的經濟抑制方案,例如增加老舊柴油商業車輛的牌費,以減少車主繼續使用這些高污染舊車的誘因,但未獲委員會支持。我們期後在二○一○年三月十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改善空氣質素小組委員會建議重新檢視建議,委員對有關建議仍持保留態度。我們會繼續與委員會跟進上述建議及其他抑制措施,以加快淘汰這些高污染商業車輛,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五)政府一直參照國際的做法,規定車輛供應商必須提供足夠資料,證明供應本港的車輛能符合本地相關的安全、廢氣排放及噪音法定要求後,才可以作首次登記。歐盟四型和五型柴油小巴型號是按上述既定程序獲得在本港登記。在批准車輛型號審批後,環保署要求車輛製造商從生產線抽查相關型號車輛作廢氣測試,並每年提交測試報告。環保署並會派專業人員到車廠監察車輛質量控制的措施。若果有個別型號車輛出現問題,我們會聯同業界與相關車輛供應商跟進。

(六)正如在本答覆首兩段的解釋,為了符合歐盟四期或更嚴格的微粒排放標準,小巴製造商採用了柴油微粒過濾器。過濾器在車輛的運作期間,不單會收集車輛廢氣中的微粒,還會燒掉已收集的微粒,達到過濾器再生的效果。手動的再生程序只會在過濾器未能在車輛運作期間清除收集的微粒,而導致有過量微粒積存的情況下啟動,以燒掉餘下的微粒。因此,在機件正常運作情況下,無論小巴過濾器的再生是在運作期間以自動或停車後以手動方式進行,其整體廢氣排放表現都符合其設計排放標準。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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