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石油氣車輛死火事件
****************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成智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年年初,本港發生多宗石油氣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死火事件(事件)後,機電工程署(機電署)成立石油氣車輛事件專案小組(小組)跟進事件。小組分別在本年三月十六日及九月一日公布調查報告(報告),當中就事件的發生提出多個可能因素和問題,包括石油氣品質、氣庫氣缸清除缸底積聚物和水份(俗稱「扽缸」)的運作及車輛維修保養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報告指出,機電署從不同的石油氣氣庫和加氣站抽取石油氣樣本送交惠州及德國的獨立化驗所化驗,當局有否研究在本港設立獨立化驗所,以便在本港境內進行相關化驗;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會否考慮為未有按照氣庫工作程序進行的「扽缸」運作訂定罰則,以確保石油氣的質素及輸氣的運作正常;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關於報告提出的多項建議(包括機電署應持續進行石油氣抽驗工作,確保石油氣品質符合車用石油氣的規格要求;將測試計劃中發現的保養重點,尤其是對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程序,以及利用適當工具輔助等資料,納入草擬中的石油氣車輛燃氣系統維修及保養工作守則(守則);職業訓練局(職訓局)將有關保養重點納入日後開辦與石油氣車輛相關的課程範圍;以及業界須進一步加強對石油氣車輛的保養及維修工作等),當局的跟進工作的進度及實施建議的時間表為何;預計何時完成草擬守則的工作;以及有否分別與職訓局及業界討論落實建議的詳情;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因應今年年初發生的石油氣車輛事件,機電署成立了石油氣車輛事件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該專案小組已於二○一○年三月十六日發表調查報告,而石油氣車輛測試計劃的結果亦於二○一○年九月一日發表。

(一)早前在專案小組進行調查時,決定把抽取的石油氣樣本送交惠州和德國的獨立化驗所進行化驗時,是考慮有關化驗的要求及所需時間等因素。我們了解現時已有國際認可的獨立化驗機構計劃在香港設立化驗所,估計於不久將來可以在本地提供合乎相關標準的石油氣樣本化驗。

(二)石油氣供應公司一般會按石油氣氣源的特質和儲藏庫的設計,制定最合適的工作程序(包括「扽缸」運作)。自石油氣車輛事件發生後,機電署為石油氣儲藏庫進行定期氣體安全檢查時,已一併審視有關「扽缸」的記錄。從二○一○年一月到目前為止,該署已審視了近450項「扽缸」記錄,發現各石油氣供應公司的「扽缸」運作都符合其內部工作指引。機電署會密切監察石油氣儲藏庫運作,在有需要時作出跟進。

(三)機電署已積極跟進調查報告中提出的改善建議,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如下:

(1)石油氣品質

  機電署會繼續檢視石油氣供應公司在每一次進口時提交的第三者獨立檢驗報告,確保進口的石油氣品質符合規定。該署亦正執行石油氣品質抽樣計劃,以隨機抽查方式,定期到不同氣站和石油氣儲藏庫抽取樣本作化驗。從二○一○年一月七日到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為止,該署已採集了93個樣本進行化驗,化驗結果顯示對車輛性能沒有影響,結果亦已在網上公佈,供公摯悁牷C

(2)石油氣車輛燃氣系統維修及保養工作守則

  因應測試計劃中發現的維修和保養重點,尤其是針對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程序,例如老化或損耗機件的保養,以及利用適當輔助工具等,機電署已納入草擬的「石油氣車輛燃氣系統維修及保養工作守則」,並於二○一○年九月開始諮詢業界,視乎業界的意見,預計工作守則可在二○一○年十二月底前確定和生效實施。

(3)有關石油氣車輛的保養

  職業訓練局已同意在日後開辦與維修石油氣車輛相關的課程時,將有關保養重點納入課程範圍,以增強維修人員對石油氣車輛保養的認識。

  機電署已自二○一○年三月開始,向業界派發小冊子,就石油氣車輛的保養及維修重點提供技術意見,以供參考。此外,該署亦連同石油氣車輛代理商在二○一○年五月及七月舉辦了兩次簡介會,進一步加深業界對車輛保養事宜的了解。

  在「石油氣車輛燃氣系統維修及保養工作守則」實施時,機電署會舉辦簡介會,向業界解釋守則的要求。



2010年1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