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南岸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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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大嶼山南岸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二日)說:「該核准圖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大嶼山南岸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2,455公頃,涵蓋大嶼山南岸地區,包括部分南大嶼山郊野公園。該區涵蓋大片草木茂生的山坡,天然景色優美怡人,映襯着零星散布於山腳一帶的鄉村及低層、低密度的住宅發展。

  約57公頃土地被規劃為「住宅(丙類)」地帶,包括芝麻灣半島南端、長沙與貝澳之間的嶼南道一帶和水口的土地。在「住宅(丙類)」地帶內的發展或重建計劃,其最高地積比率不得超過0.4倍及最高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兩層及7.6米。為配合原居民發展小型房屋,約86公頃包含現有認可鄉村的土地,被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

  約86公頃土地被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此地帶內現有的主要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包括芝麻灣懲教所、石壁監獄、位於東灣的度假營、杯澳公立學校及洪聖廟。而一塊位於貝澳老圍村東面界線外、嶼南道以南的土地,面積約0.5公頃的土地,已劃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水務署抽水站」地帶。

  約482公頃土地被劃為「綠化地帶」以保育現存的山坡及自然景色。此地帶主要涵蓋大片草木茂生的高地和山坡、橫嶺和河谷、沿岸多塊面積細小的土地,以及毗鄰南大嶼郊野公園的零星小圓丘。 

  約162公頃介乎海岸線和嶼南路、由貝澳伸延至水口的狹長土地,被劃為「海岸保護區」。另外,南大嶼山郊野公園內約1,570公頃土地,包括芝麻灣半島的主要部分、籮箕灣半島和分流,被劃為「郊野公園」。

  大嶼山南岸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LC/16,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規劃署位於北角和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以及西貢及離島規劃處、離島民政事務處、大嶼山南區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