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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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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本年八月底國務院批覆同意《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發展規劃》)。按國務院批覆的意見,《發展規劃》要充分利用香港優勢,探索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體制,為全國提供新經驗,並發揮先導作用,以及設立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香港和深圳等參加的協調機制,解決前海開發時遇到的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香港特區政府將如何參與《發展規劃》的構思,以及會否在不同的階段參與工作;

(二)上述的協調機制的最新安排為何,包括何時設立該機制,以及機制的架構為何;及

(三)在香港的現代專業服務經驗帶動前海發展的同時,當局會否研究前海現代服務業發展會為本港帶來甚麼實際效益和發展機會;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對黃定光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深港兩地政府的共識,前海的發展由深圳市政府主導和開發管理,而特區政府為前海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的探討和制訂提供意見。特區政府一直與深圳市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雙方亦在二○○九年十一月成立了前海合作聯合專責小組並就相關的事宜多次進行討論。

  特區政府將會繼續善用現有機制和渠道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配合深方落實《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前海規劃》),鼓勵香港企業和服務提供者把握前海發展帶來的商機,從而開拓內地市場。

(二)有關當局正在積極籌備落實《前海規劃》,在成立協調機制的具體安排方面,目前未有定案。一旦有定案,我們會向立法會、傳媒和公眾交代。

(三)在前海推進現代服務業,有助香港及內地的未來發展,互利共贏。一方面可提升香港服務業的競爭力和開拓內地市場,從而推動香港長遠經濟發展;另一方面可利用香港的經驗,加速內地建設現代產業體系。現時前海地區的發展仍在規劃建設階段,部分土地仍待深圳當局開發,而推進《前海規劃》的具體安排亦有待有關當局制訂,因此,我們現階段未有就前海發展對香港帶來的經濟效益有詳細評估,但我們有信心在前海推進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確實可為香港經濟發展開拓新的空間,特別是繼內地改革開放三十年,沿海地區工業化已基本完成,在前海發展服務業可為香港的金融、專業及其他服務行業帶來新的機遇。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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