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最低工資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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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十月三十日)上午出席一項公開活動後,就最低工資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記者:大家樂僱主雖然話會提高人工,但其實扣減膳食時間,變相員工工資低了,這情況是否幾無良、剝削員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首先,最低工資推行在即,最低工資整個的出發目的是為基層員工提供起碼的工資保障,這點很重要。我當然希望見到僱主真真正正可以善待員工,這是第一點,很重要,目的亦真是保障到員工的收入、有基本的收入,起碼的收入。第二點,在推行的過程�堶情A我們要明白到《最低工資條例》是新的事物,完全是新的,亦有很多地方有待進一步宣傳教育,因為僱主僱員有些地方可能不是那麼清楚,例如有關大家都很關心的膳食時間問題。

  首先,最低工資是以時薪計算,理由是靈活,亦可讓兼職的僱員可以受惠,很多地方、國家都是用這個方法去做,推行的時候或多或少有些地方要有些適當的調校,因為很多員工現在是月薪的,所以在僱傭合約上少不免一定要有調整,以配合最低工資的推行。現在《僱傭條例》和《最低工資條例》,在膳食時間方面,有沒有薪這一點,一定要留待僱主僱員互相協商、互相協定,現時條例是完全沒有規定膳食時間一定要有工資,但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如果有僱主指示,或者在膳食時間內僱員是不可以離開工作崗位,而要執行任務,那就是最低工資的工時,是要計的,這一點很清晰,視乎實際環境,這是第一點。

  第二,我有一點要帶出來,很重要的,就是任何調校僱傭合約以配合最低工資的實施,是技術上的調整也好,人事管理的調整也好,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僱主不能單方面更改僱傭合約的條款,一定要取得僱員的同意,並要充分諮詢僱員,這是僱員的權利,是很重要的。單方面更改是違反《僱傭條例》的,是不可以接受的,亦不可以容許的。所以在未來的日子,最低工資現在尚未正式全面落實,但我們希望能夠盡快將工資水平提交立法會審議,但最重要是我們會在短期內,推出一個大型的宣傳教育推廣運動,同時勞工處現時是透過三方小組,即有僱主會、僱主的參與,和工會代表等等,我們現時努力釐訂一些清晰的指引,指引內亦有來自一些實質的例子,如何計算時薪、如何計算工資,甚至是調校僱傭合約配合最低工資的推行,因為現時很多要重新釐訂,很清晰,例如以前有很多東西不用說,因為是月薪包括的,將來一定要定清楚,免得大家有誤解。我們一定會做宣傳教育工作,並盡快推出指引。但我想強調,任何僱員,如遇到困難,或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覺得自己的權益可能受到影響,應即時向勞工處求助,我們是很樂意提供援助的。

記者:擔不擔心會造成先例,今日說扣飯鐘,下次可能要給制服錢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要強調,現在《僱傭條例》也好,《最低工資條例》也好,膳食時間有沒有薪方面,的的確確是由僱主僱員互相協商的,法例是沒有規定的,除非是《最低工資條例》很清晰講明,如果僱主指示僱員,或是在膳食時間內僱員不可以離開崗位,要繼續工作,執行任務,那麼最低工資的工時要包進去,這些是法例很清晰的。一向《僱傭條例》在這方面都是沒有明文規定的,一向的傳統,這麼多年來都是僱主僱員大家的協商,大家協定的。所以在這方面最重要是大家要釐清大家的安排如何,一定要僱員接受,僱員若不接受,僱主是不能單方面更改,這點很重要。

記者:在訂立最低工資時,需不需要考慮作出修訂,令食飯時間一定要包在工時內?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點在條例草案審議的大半年內已反覆傾了很多次,最後都決定了跟隨現時《僱傭條例》的做法,因為膳食時間真的不是工作的時間,最低工資是多勞多得的,其實是很「均真」的。最低工資是在你做事的鐘數,僱主一定要給予薪酬,以多勞多得去計算,所以用時薪計就是這個意思。

記者:如果現時連大集團都是這樣,指法例上膳食時間是不包括的,可以容許這樣做,員工來說是不敢出聲的,如果連大集團都是這樣,其他的小餐廳都會繼續效法。變相現時這種明加暗減是否真的剝削了員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個別企業的運作,我已說過,明白個別企業可能會有些運作的模式、個別的考量,很難去逐一評論。但我相信僱主都不會這樣短視,一般僱主都會顧及員工的士氣,亦可能有些企業雖然在工時方面,在膳食方面做時間的安排,但有沒有繼續提供膳食,加上有沒有其他津貼福利等,都要整體看。我們現時講最低工資是講工作時數的薪金,兩者不要混淆。最低工資不等如工資本身,因為工資入面可能包括最低工資、其他的福利、其他膳食、其他津貼,我們要這樣看。但最低工資一定是確保僱員有起碼的工資,多勞多得,每小時做了工作,那個小時便要有錢,亦不可以超時不補水,超時一定要給錢,因為超時是工作。所以這些都很清晰,確保員工有基本的收入,起碼的保障,這點很重要。

記者:有批評說陳先生,即大家樂主席不應該成為最低工資委員會的成員,你自己如何看?因為他作為成員代表,但也用走法律罅的方法去剝削員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個別成員,除了官方代表之外,全部都是以個人身份委任。我們委任委員也好,主席也好,都不是看他的企業,亦不代表他的商會、企業或行業,純粹是因為他對行業的認識,了解運作等,所以我覺得是兩件事,大家不要混為一談。

記者:現時事件揭發了出來之後,勞工處有沒有收到員工的投訴?又或你們會不會去了解到底他們有沒有遭到剝削?有沒有單方面更改...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這事件上,據我了解,勞工處暫時沒有收到任何要求協助。但我強調,任何員工,不只是說推行最低工資,在目前環境,任何時間,如果覺得自己被僱主不公平對待,或是無理對待,勞工處隨時樂意介入,協助他們,我們一定會依法辦事,保障僱員權益。

完

2010年10月30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2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