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便利台灣旅客來港的措施
******************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黃定光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特區政府表示,為配合兩岸關係提升及發揮香港可扮演的角色,正加強香港與台灣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自去年一月起,香港特區政府為來港的台灣居民實施兩項便利入境措施,即取消台灣居民30天內只可申請兩次「網上快證」的規定,以及將他們在港的逗留期限延長至30天,去年全年來港的台灣居民人次為何,以及該數字與實施措施前一年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二)鑑於自本年九月起,台灣容許在香港或澳門出生並持有效特區護照而又曾經訪台的港澳居民,可以於網上辦理台灣入境簽證後自行列印入台許可同意書,即可起行,費用全免,是否知悉至今香港有多少人次採用此方法進入台灣,以及本年九月至今訪台的香港居民人次與去年同期的相關數字如何比較;

(三)當局有否就兩地居民入境安排進一步研究相關的便利措施;若有,具體內容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當局會否就內地、香港和台灣為三地居民實施的便利入境措施對本港旅遊業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研究;若會,詳細內容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議員四部分的提問,我們綜合回覆如下:

(一) 二○○八年及二○○九年,台灣旅客訪港人次分別為2,318,000及2,103,000。二○一○年一至九月,有關人次則為1,691,000。

(二) 現時約超過七成的特區護照持有人,符合台灣當局上月起實施的入台許可簡化措施的申請資格。特區政府並無有關香港居民申請入台許可或入境台灣的實際數字。

(三)及(四) 除了有關《網上快證》和多次《入境許可證》方面的便利措施外,自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的台灣旅客,可在無需申領任何簽注(即「免簽」)的情況下,來港七天。以今年首九個月計,約有八成訪港的台灣旅客因持台胞證訪港而受惠此「免簽」安排。特區政府會繼續積極研究,進一步便利台灣旅客來港的措施,務求在維持有效入境管制及提供對等互惠安排之間,取得平衡。

  另外,特區政府與中央政府就進一步便利內地旅客訪港事宜,保持緊密聯繫。已落實的措施包括:自二○○九年四月一日起,為深圳戶籍居民辦理「一年多次」往返香港個人遊簽注;及自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為常住深圳的非廣東籍居民在深圳辦理赴港個人遊簽注。

  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一直有注意各項出入境便利措施對旅遊表現的影響。當新的出入境便利措施實施後,旅發局會密切留意抵港旅客數目及類別的改變,並在有需要時研究背後成因,調整策略。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