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香港應否申辦2023年亞洲運動會」公眾諮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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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甘乃威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民政事務局於上月公布「香港應否申辦2023年亞洲運動會」公眾諮詢文件(諮詢文件),向公眾簡介主辦亞洲運動會(亞運會)的潛在成本和效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近月建造材料的價格高企致建造成本上漲,政府現時預計用作亞運會比賽的場館(包括現有政府及非政府設施和已研究或規劃的體育館)的改建、提升或建造工程的成本,在施工期間將會較按現時的水平計算的成本增加多少;

(二)當局將會為在諮詢文件提及的35個比賽項目的建議比賽場地進行甚麼臨時改裝或提升工程,當中有多少個場館需加建座位,以及每個該等場館分別會加設多少個永久或臨時的座位;該等座位在亞運會後需否拆除;若然,每個場館拆除的臨時座位數目和涉及的拆除費用分別為何;

(三)當局預計第(二)項的各個場館(包括諮詢文件附件B及C所列場館)在亞運會後的用途為何,並按場館名稱列出其用途及將會供哪些團體或體育項目使用;

(四)諮詢文件附件C所列每個運動場館原定的施工、竣工及啟用的時間分別為何,以及預計在香港成功申辦亞運會後,會否更改該等時間;若會,詳情為何;

(五)鑑於諮詢文件提及將以規劃中的啟德多用途體育館作為亞運會的主要比賽場地,政府預計該體育館將包括多少個分館,每個分館能容納多少名觀眾,以及可提供的座位總數;該等場館的座位及設備與原本的計劃有何分別;除啟德多用途體育館外,諮詢文件附件C中所列的運動場館分別能提供多少個座位;

(六)預計興建選手村的費用及地價為何;及

(七)當局會以何準則評估公眾對申辦亞運會的意見;當局會否因大部分公眾不支持申辦亞運會而決定不申辦亞運會?

答覆:

主席:

  民政事務局在九月底開始了就香港應否申辦2023年亞運會的公眾諮詢。回應立法會議員和市民認為原訂六周諮詢期太短的意見,民政事務局已把諮詢期延長四周至今年十二月一日,即總共有兩個半月的公眾諮詢。另外,本局已於十月八日就香港擬申辦2023年亞運會的財政影響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提供更詳盡的資料,包括預計運作開支、直接資本開支、預計收入和創造職位的詳細數據。我們希望在這段時間內,社會各界能根據理據和事實作出分析,並踴躍發表意見。

  現就各項提問回覆如下:

(一)民政事務局在諮詢文件中臚列的資本開支是按現時的價格水平來計算的。如市民傾向支持申辦亞運,我們會審慎而全面地規劃和執行多項工作,包括詳細評估香港如何能符合亞洲奧林匹克理事會對主辦亞運會城市在場地設施、住宿、保安、交通及其他配套設施等各方面的要求及製備開支預算。如香港決定申辦2023年亞運會,我們會在提交正式申辦文件前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詳細的討論文件,爭取委員原則上接納本港主辦2023年亞運會及緊接亞運會舉行的殘疾人亞運會所須作出的財政承擔,包括按現時價格及二○二三年的預計價格所作出的財務評估。

(二)在場地供應方面,正如我們在諮詢文件中所述,我們建議採取三管齊下的策略,即(a)善用現有的政府及非政府體育設施;(b)擴充及提前興建已規劃的體育館以達至舉行亞運會的標準;及(c)加快研究可作重建或新建的項目。上述(a)及(b)段的工程(包括現有設施的臨時改裝工程,以及為符合亞運會標準而對規劃中的新場地進行提升工程,亦即那些為了主辦亞運會而規劃及推行的工程/項目)的直接資本開支約為105億元。有關開支用以為35個比賽場地(包括租用場地及鄰近城市的建議場地)提供所需的各項臨時設施,例如臨時座位、傳媒工作區、臨時洗手間和更衣室、場地佈置、指示牌,以及還原場地等工程。

(三)啟德多用途體育館及其他長遠規劃項目的用地早已確立用作興建/重建用途,以滿足社會的需要。假設以規劃中的啟德多用途體育館作為亞運會的主要比賽場地,我們預計亞運會後,啟德多用途體育館可供不同體育總會、學校,以至工商團體等作體育比賽及訓練用途,例如主場館可舉行大型足球或欖球賽事;副場館可舉辦田徑項目或學校運動會;而多用途室內體育館則適合進行體操、武術及各種不同球類比賽或活動。除體育盛事外,啟德多用途體育館亦可用作舉辦演唱會、展覽、表演等其他用途。至於其他新建或重建的設施,則可按其性質作個別用途,例如新的曲棍球場及重建/重置的網球中心可用作舉辦高水平的比賽;而其他室內體育場館除了舉行比賽及訓練之外,亦可供市民作不同球類活動等之用。

(四)按照目前的計劃,啟德多用途體育館可望於二○一四年四月動工,目標是在二○一九年四月供測試啟用。至於其他場館的施工時間表則仍在規劃中,有待進一步研究。若香港成功申辦亞運,當局必須在二○二三年之前將所有比賽場館的建造或提升工程完成。

(五)根據諮詢文件,我們計劃於啟德多用途體育館舉辦田徑和體操兩個項目。規劃中的啟德多用途體育館將包括一座可容納50,000座位的主場館、一座5,000座位的副場館及一所4,000座位的多用途室內體育館。上述建議規模並未因我們目前考慮支持申辦2023年亞運會而有所改變。至於啟德多用途體育館內的設備,我們的規劃一向是以可舉辦國際性體育盛事為標準。若香港成功申辦亞運,我們只需按個別體育項目當時適用的賽事要求進行一些臨時工程,便可作亞運會比賽之用。

  至於諮詢文件附件C所列其他運動場館的規模則仍在規劃中。根據初步規劃,有關場館的座位數目(包括固定及臨時座位)的預算如下:
  (a)兩個新體育館共約有4,600座位;
  (b)一個新運動場約有3,000座位;及
  (c)重建/重置的網球中心約有5,000座位。

(六)主辦亞運會須提供設有約3,000個單位的「選手村」,以接待參賽代表團。我們仍在考慮選手村的選址及發展模式,現階段未能提供有關的興建費用及地價數據。

(七)民政事務局負責收集及分析從各個渠道取得的意見,除考慮收集得來支持和反對的意見數字外,也會仔細研究各方理據,以確定民意取向。我們對諮詢持開放態度,亦會認真聆聽市民的意見。我們希望在諮詢期內,社會各界能根據理據和事實作出分析,並踴躍發表意見。我們會在諮詢期完結後才作出結論和決定。



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