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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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十月十三日)成功代十九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九名僱主追討約132,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九名與訟人,分別為Panevino Limited、孫健忠經營中華公司、德祥紡織有限公司、羅子明前經營涓田貿易公司、富英集團有限公司、Sun Harvest International Limited、Island Concepts Limited、俊企物流有限公司及The Seasons Trading Company Limited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分別支付34,686.75元、34,530.91元、33,058.34元、9,240元、7,163.71元、7,124.25元、6,300元、421.5元及120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170元、209元、203元、129元、80元、96元、135元、106元及79元。
完
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