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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今日(十月六日)向立法會提出決議,將《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的生效日期,由2010年11月1日延至2012年1月1日。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說:「社會對繼續妥善處理和優化香港的固體廢物處理的方向有明確共識。香港每天產生18,000公噸的都市固體廢物,當中約有一半被回收,其餘的9,000公噸將近全數落入堆填區。在寸金尺土的香港,這樣單一的廢物處理方式,必須改變。此外,繼續妥善處理香港的都市固體廢物,對維持香港的生活質素,確保香港作為國際先進城市的地位,尤其重要。」
他續說:「面對三個策略性堆填區自2013年起將陸續爆滿的情況,我們必須及早籌謀,為今日和未來香港的廢物處理作好充分和全面的準備。唯有如此,才能避免香港長遠要面對城市廢物亂置,又或因個別堆填區爆滿,以致數以千計架次的垃圾車需跨區運載垃圾,而加劇對路面交通的壓力,並增加汽車廢氣排放和噪音。」
政府已�茪熂釩堣j型污泥處理設施,預計於2013年投入運作,最終可處理每日達2,000公噸的污泥。此外,我們亦會於數月內完成就集垃圾分類、焚化和轉廢為能的功能於一身的綜合固體廢物處理設施的環評報告,以確定選址。該設施預期最早於2016年落成,每日可處理達3,000公噸的都市固體廢物。這些設施將會把有關廢物的體積,縮減至原有的十分之一;所餘的灰燼,亦沒有一般都市固體廢物的清潔和氣味問題。
過去數月,環境局就《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與立法會相關的小組委員會進行討論時,我們明白議員對擴展堆填區對地區造成的影響的關注,並已吸納議員意見,加強新界東南堆填區的管理及相關問題,包括為進出堆填區的車輛進行清洗、加強清洗堆填區附近道路、開放堆填區作垃圾車夜間停泊之用,以及加裝電子氣味監察器(電子鼻)等。這些新措施連同早前已落實的氣味管理和控制措施,包括在非使用中的廢物傾卸區加設不透氣墊層和添加超過20台的除臭機等,將更有效地改善堆填區及其鄰近地區的氣味問題。
邱騰華表示,我們留意到有立法會議員希望能充分評估上述措施的成效,因而提出延後《2010年郊野公園(指定)(綜合)(修訂)令》的生效日期。經詳細評估項目進度,以及對原有的工程程序加以壓縮後,我們決定把生效期限延至2012年1月1日。
他說:「我們會繼續加強推動源頭減廢,並與立法會及社會上各個界別攜手,尋求處理香港的都市固體廢物問題。環境局會於適當時候,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提交關於新界東南堆填區的撥款申請,並諮詢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及相關的區議會。」
完
2010年10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