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食肆被罰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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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一間食肆因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署長分別暫時吊銷牌照七天及十四天。

  該食肆為位於屏會街19號幸福樓1期地下6號鋪的「林記」。由今日(九月十七日)至十月七日,店鋪需暫停營業二十一天。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發言人說:「今年一月及七月,上址店鋪人士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六千元,而食環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食肆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被停牌七天。另外,今年六月,上址店鋪人士再次觸犯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九千元。食肆持牌人因而再被記下三十分,店鋪因此被停牌十四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持牌人必須嚴格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其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0年9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