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發表《香港家書》(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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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九月十一日)在香港電台發表《香港家書》的全文:

邵麒兄:

  自從去年暑假在芝加哥與你會面後,轉眼又一年了,希望你們一家都一切安好。

  在香港,雖然立法會在暑期休會,但我和同事正就建議成立獨立的保險業監管局而忙過不停,相關公眾諮詢進行得如火如荼。對於由獨立於政府的機構規管保險業這個概念,你應該不會陌生,因為很多其他主要經濟體系,例如英國、澳洲和新加坡,早已沿用類似安排。反而我們的保險業則由政府部門(即保監處)和三個由業界成立的自律規管機構分工監管,未能符合國際上的監管要求。我們認為獨立的保監局能靈活調配資源及吸引人才,更有效應付金融市場的急劇變化及保障投保人,促進市場可持續發展及加強保險業的競爭力。

  有關諮詢出台後,我們留意到,業界關注保監局收入來源對其牌照費及保費的影響。就此,我們計劃在保監局成立首五年內豁免中介人牌照費。至於保費徵費,我們建議循序漸進,至第六年才遞增至建議的0.1%,即每一千元保費徵收一元,以支持保監局的營運。政府亦會為該局提供五億元的一筆過撥款,用以支付首五年的部分開支。

  我們構思中的獨立保監局,會負責直接發牌及規管保險中介人。這個建議引起業界較大的關注,因為一直以來保險中介人都是由保險業三個自我規管機構註冊及規管。從我與立法會議員的討論、傳媒的報導、和社會各界表達的意見,整體而言對這項建議的反應都是正面的。但有保險從業員擔心,新監管機構會提升行業標準,包括入職資格,以致他們將來可能未能達到發牌要求。這些憂慮可能與他們未完全掌握新建議的理念有關。事實上,鑑於近年產品結構日趨複雜,現時保監處已按照市場發展更新行業標準,例如今年三月起,保監處已提高銷售投資相連保險產品的中介人的考試要求。其實,無論是否由獨立保監局負責監管,我們的監管要求都必須與時並進,以有效保障投保人,和提升保險業的競爭力。在成立獨立保監局時,我們會與業界商討有關安排,讓合資格的保險中介人順利過渡至新制度。

  有別於一般金融產品,保險產品是投保人為將來可能面對的風險買下保障,或是他們退休後的穩定收入來源。因此投保人保障非常重要。在現時保險中介人的自我規管制度下,自我規管機構的調查權力不夠全面,亦難以令公眾完全信納它們在處理投訴時會不偏不倚,令其工作吃力不討好。因此,如由保監局直接規管中介人,獨立執行法定的職能及運用監管權力,可以更有效地保障投保人,提高保險業的認受性。

  有部分業界人士擔心,新監管機構的員工可能為爭取表現而過度執法。事實上評核員工表現並非根據調查數目,而是以員工的工作表現作準。

  另一方面,由於約三成的保險產品經由銀行銷售,我們建議賦權金融管理局,按保監局訂立的標準和要求,規管在銀行進行的保險銷售活動。

  從規管概念而言,金管局可以全面掌握銀行的業務和運作狀況,有其可取之處。另外,金管局亦可因應銀行的經營環境和客群特性,就銀行銷售保險產品制訂額外的監管措施,並在有需要時,直接調查銀行的銷售行為。

  我知道業界對這建議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是擔心金管局和保監局的執法可能會鬆緊不一。就此,我們會要求監管機構緊密溝通,並會建立制度,包括成立程序覆檢委員會及法定上訴機制,以確保他們以相同的準則及力度執法。

  公眾諮詢期會繼續至十月中,期間我們會向業界和公眾解釋建議,和聽取他們的意見。汲取金融風暴的經驗,我們認為完善保險業的監管制度,是刻不容緩的工作。我相信通過成立獨立保監局,可幫助業界穩定發展和提高對投保人的保障,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不知道你會否明年回港?我希望到那時有關工作已進入正式立法階段。

祝 安好!

KC



2010年9月1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9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