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
************
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八月二十日)代一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一名僱主追討約6,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任志雄經營嘉和凍肉食品公司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6,236.46元。有關款項為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287元。
完
2010年8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