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建商因違反安全法例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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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今日(八月十九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罰款五萬元。
案情涉及一宗去年十一月十日於屯門的一個建築地盤內發生的致命意外。當一捆鋼筋被起重機吊運時,其中一枝鋼筋墮下,一名工人被擊中,其後死亡。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第7J(1)(b)條規定,擁有人須確保將被起重機械升起或降下的負荷物的每一部分均充分地穩固�荂C擁有人如違反上述規定,則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二十萬。
完
2010年8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