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災基金再撥款援助巴基斯坦及印度水災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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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接納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從賑災基金批出三宗共二百六十萬元的撥款,予兩個賑災機構賑濟巴基斯坦及印度水災災民。

  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十八日)表示,委員會期望今次撥款能對巴基斯坦及印度水災災民提供適切援助。三宗撥款詳情如下 -

* 二百萬元撥給樂施會賑濟巴基斯坦水災災民;
* 三十萬元撥給救助兒童會賑濟巴基斯坦水災災民;和
* 三十萬元撥給救助兒童會賑濟印度水災災民。

  繼早前撥款三百萬元捐予香港世界宣明會為巴基斯坦受水災影響的災民提供緊急援助後,援助巴基斯坦水災災民的累積撥款額至今為五百三十萬元。

  發言人說:「委員會將要求該兩個賑災機構在完成賑災計劃後向委員會呈交檢討報告及經審核帳目,以確保撥款用於指定用途。」



2010年8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