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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列支敦士登簽訂稅務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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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今日(列支敦士登時間八月十二日)簽訂第十四份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全面性協定)。香港駐歐洲聯盟特派代表周淑貞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協定。列支敦士登首相克勞斯.屈舍爾則代表該國簽署。

  香港與列支敦士登的全面性協定採用了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最新資料交換準則。協定將待雙方完成有關的批准程序後開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根據《稅務條例》作出一項命令,該項命令須經立法會審議通過。

  有關香港與列支敦士登的全面性協定的詳情(只有英文版本)載於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eng/pdf/Agreement_Liechtenstein_HongKong.pdf)。



2010年8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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