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考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及二級管理參議主任職位人士緊記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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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於九月展開新一輪招聘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及二級管理參議主任的工作。

  有關職位的申請者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即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的二級或同等成績,及能力傾向測試的及格成績,以符合以上職位入職條件的有關部分。此外,申請人在基本法測試的表現亦會繼續用作評核其整體表現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然而,該測試的成績並不會影響其申請以上職位的資格。

  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將於十月二日及九日在香港舉行。這項於香港舉行的考試申請日期為七月三十日至八月十二日。

  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區升學或居住的考生,上述考試亦會於十二月四日在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即倫敦、三藩市、紐約、多倫多、溫哥華及悉尼)舉行。這項於香港以外舉行的考試的申請日期為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七日。

  有意在二○一○至一一年度招聘中申請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職位,但在申請時尚未具備所需的綜合招聘考試成績或同等成績,又或希望應考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必須在上述適當的申請期內報考綜合招聘考試及/或基本法測試。申請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職位的人士,將不會自動獲邀參加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測試。申請人亦只能選擇在香港或香港以外七個城市(即北京及六個海外城市)的其中一個應考上述考試。

  申請詳情及網上申請系統,將於上述兩段申請期內上載公務員事務局網頁(www.csb.gov.hk)。至於二○一○至一一年度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職位的招聘詳情,則於九月公布。



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