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就綜援申請人居港規定司法覆核判決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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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新聞界跟進查詢上月高等法院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申請人「連續居港一年」規定司法覆核案件的判決,社會福利署(社署)發表聲明如下:

  「社署經研究法院判詞及有關理據後,已於今日(七月十九日)就高等法院於六月二十一日的判決提出上訴。

  根據法律意見,有關判決所涉及的法律觀點具有廣泛重要性,當局因而認為需要要求上訴法院澄清。

  鑑於現時已進入上訴階段,社署不會就案件作出評論。」



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