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何秀蘭議員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第15(4)條動議修正案的第二次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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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席上,就何秀蘭議員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第15(4)條有關修訂附表3-訂明每小時最低工資額動議修正案,第二次發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我想澄清兩點,很簡單。何秀蘭議員剛才提到委員會提交報告的工資率,現在有一項相關修訂,正正回應了議員在條例草案委員會的關注。我昨日在第13條第2款清楚地加入:「在接獲根據第11條作出報告後,行政長官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安排發表該報告的文本。」這是完全具透明度的,亦是「陽光政策」。

  第二,也是關於附屬法例。我們一定有足夠時間給立法會審議,因為即使有了條例後,也不是即時生效的,因為我們是要給商界、僱主一段時間去準備的。多謝代主席。



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5時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