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劉慧卿議員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第10(3A)條動議修正案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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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七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對《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第10(3A)條動議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我首先多謝劉慧卿議員提出這項修正,我覺得這是一項善意、用心良苦的修正。劉慧卿議員較早前說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實際上是由我負責的,因為現時是由我負責婦女事務,是由勞福局處理所有婦女事務,所以,婦女事務委員會都是我的工作之一。所以,今天這個主題正正就是我負責的範圍。

  但有關的建議是有難度的,我們真是無法做得到,所以恕我要作出反對。我解釋理由所在,建議的精神我們是認同的,與政府現時的精神其實是一致的,可以說是「殊途同歸,異曲同工」。劉慧卿議員的方法是用立法硬性去做,政府則用指標的形式。為甚麼我這樣說呢?我有幾件事要帶出來,這是很重要的。

  第一件事就是,現時香港所有的諮詢委員會,至今年三月為止,我現在說的是女性的參與,雖然建議說是一個中性,我知道主題重點應該是讓女性多些參與。女性參與在我們的諮詢委員會中,至三月底為止是28.1%。如果只用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做例子,十三名,連同主席十三名成員當中,有四位是女士,即是30.7%,我們已達標,已有少許超標。

  我所以要說這番說話,就是為甚麼我們不可以接受劉慧卿議員的修訂。因為第一,我們始終是以用人唯才作為出發點,以及有時有些委員會有一些專業的背景,不是說一定要找女性,女性便可以做得到。有時那些委員會,有些專業團體所委任的主席在委員會中,如果不是女性的話怎麼辦呢?難道要更換一個男性嗎?但又沒有,怎麼辦呢?

  如果是公職人員,如果處長是女性,不讓她出席,要找一名男副處長,又是否合理呢?所以很多事我們要靈活。但在這裡我不再講才幹、經驗、誠信等,這些大家都已聽說過,最重要的就是我們所說的平衡。我是完全認同劉慧卿議員的說法,我們有多些空間、要多做一些、鼓勵多一些婦女,以及給多一些機會予婦女參政和政府的公共事務,這點是對的。所以我剛才說大家的建議是琣X的,並沒有分歧。只是要立法的話,壞處方面我在較早前已與劉慧卿議員傾談過,很簡單,假若有一個委員會現時是達標的,就是任何一個性別要有三成,突然間有種種理由,某一個女性委員生病或辭職,這個委員就不可以運作,因為是違法的。法律上是不容許它運作,即是它要立即停止工作,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在運作和操作上一個很大的問題。政府在較早前亦宣布了,在六月一日開始,我們有一個指標,就是所有政府的諮詢委員會,法定也好,諮詢組織也好,一定要盡一切努力,要達到三成的目的,做不到的要努力去做。我有一個例子,就是我自己勞工處的同事有一個委員會,三次上來我都不作批准,就因為不達標,我一定要他們找到一位女性為止。但你要明白,就算我們去找一位女性候選人,也要她願意才可以,這是不可以一廂情願的,即是對方有能力、有時間,但她是否願意做呢?是不可以強逼她的。所以有很多因素告訴我們,彈性是最重要的,但我認同劉慧卿議員的出發點是對的,我們大家是沒有異議的,一起努力去做,我們覺得應該是兩性平等,特別在女性的參與,我們做多一些工夫。所以恕我要反對劉慧卿議員的修正,亦呼籲委員反對。多謝主席。



2010年7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