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推動女性參與公營架構內的諮詢及法定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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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許曉暉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在二○○三年發表的《公營架構內的諮詢及法定組織──角色及職能檢討》諮詢文件將各個諮詢及法定組織的男性或女性非官方成員各自的最低比例定為25%,並訂明非官方成員在諮詢及法定組織中擔任同一職位,其任期一般不應超過六年(六年任期規定),以及一個人不應同時擔任超過六個委員會的成員(六年任期規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民政事務局局長向本會提供的資料顯示,截至二○○九年四月三十日,167名政府委任的非官方成員於有關組織擔任同一職位超過六年,佔同類委任成員總數3.05%,另有六人分別獲政府委任為七個組織的非官方成員,佔同類委任成員總數0.17%,現時在有關組織擔任同一職位超過六年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共有多少位;繼續委任他們的原因為何;現時有多少名人士同時擔任超過六個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成員;以及委任他們的原因為何;

(二)會否制訂法例,確保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在委任該等成員時遵守六年任期和六個委員會的規定;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的決議案建議,各國家及地區在一九九五年達到婦女擔任領導職位三成的指標,當局有否考慮就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婦女參與率均達至三成定下期限;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鑑於民政事務局局長向本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二○○九年四月三十日,有40多個諮詢及法定組織完全沒有政府委任的女性成員,當局有否計劃優先處理這些組織,令它們盡早達至第(三)項的婦女參與率目標;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民政事務局曾表示鼓勵女性提供履歷存入《中央名冊資料庫》,當局在這方面的實質措施為何;至今有多少名女性把自己的履歷存入該資料庫?

答覆:

主席︰

(一)截至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有243名政府委任的非官方成員於有關組織擔任同一職位超過六年,佔同類委任成員總數4.29%。另外,有二人同時擔任超過六個委員會的政府委任非官方成員。至本月初,該兩名人士只擔任六個委員會的職位。

  政府委任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目的是羅致最合適的人士,以切合有關組織的要求。政府在作出委任時,會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候選人的才能、專長、經驗、操守和服務社會的熱誠;有關組織的職能和工作性質等。就法定組織而言,委任當局並須考慮相關法例的規定。委任當局在考慮上述因素時,致力同時達到成員組合能廣泛反映社會各界的利益和意見的目標,和恪守用人唯才的原則。委任當局因應個別情況或有需要時,或會委任成員服務同一組織超過六年,或委任同一人擔任超過六個委員會的成員。

(二)「六年任期」和「六個委員會」屬一般指引(「六、六指引」)。在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委員任期屆滿前六個月,民政事務局會致函有關委任當局,提醒委任當局在作出委任時,必須採取積極措施,盡量遵守「六、六指引」,避免非官方成員承擔過量工作。維持「六、六指引」一方面能推動委任當局引進更多合適的人才,另一方面能為委任當局提供適當彈性,為個別諮詢及法定組織制定最適切的委任策略。我們認為不需就此制訂法例。

(三)委任更多女性成為諮詢及法定組織成員是我們的目標。不過,就一些諮詢及法定組織而言,有關行業或專業的從業員大部分是男性,或成員人選主要由有關的專業團體或學會推薦。委任當局一般只能在有關現任成員任期屆滿時,才可考慮進一步提高婦女參與有關組織的比率。因此,不少委任當局不可能在短期內委任更多女性成為諮詢及法定組織非官方成員。政府當局沒有計劃規定個別組織必須在特定限期前達致新性別基準目標。

(四)政府已向各政策局和部門發出指引,促請各政策局關注其轄下的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性別比例,並致力向新的性別基準目標(即30%)進發。我們會不時提醒各委任當局進一步提高婦女參與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比率的重要性,並向各參與推薦人選的相關組織傳達政府致力提高女性參與諮詢及法定組織工作的信息。

(五)民政事務局除了提醒各委任當局進一步提高婦女參與諮詢及法定組織的比率的重要性外,並鼓勵各政策局及部門,邀請有能力及願意參與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女性成員,向政府的《中央名冊資料庫》提供個人資料。為方便公眾人士遞交個人履歷表供存入《中央名冊資料庫》內,民政事務局已把履歷表放於民政事務局網頁供市民免費下載。另外,婦女事務委員會最近去信各婦女團體和專業機構,邀請他們鼓勵有能力及願意參與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女性成員,向政府的《中央名冊資料庫》提供個人資料,以進一步促進女性參與諮詢及法定組織的工作。

  截至二○一○年五月,《中央名冊資料庫》中的女性履歷共有6,891份。



2010年7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