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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七月十二日)公布「建議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的諮詢文件,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歡迎業界和市民提交意見。
陳家強向新聞界講述諮詢文件的內容時表示,政府建議按照國際監管原則,成立一個在財政和運作上均獨立於政府的保險業監管機構,取代現有的政府部門保險業監理處,通過專業和靈活的運作,更有效監管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人,以加強對保單持有人的保障,及維持市場穩定和競爭力,這將有助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他說:「我們建議賦予獨立保險業監管局所需的監管權力,包括發牌、進行日常監察和調查,和懲處違規行為等。有關監管權力除適用於保險公司外,亦應適用於所有保險中介人,即包括保險代理和保險經紀。」
政府建議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應透過發牌制度直接監管保險中介人的操守,將來所有保險中介人都必須取得由保監局發出的牌照,方可銷售保險產品。政府相信建議安排將比現時保險業中介人的自我規管制度更有效、更能切合市場發展。
有關透過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政府建議可以考慮賦予香港金融管理局與保監局相類似的權力,負責規管銀行僱員銷售保險產品的操守,如有需要,可在保監局制定的規管守則以外,為銀行僱員訂定額外的操守規定。
陳家強強調保監局與其他監管機構之間須建立完善的溝通和合作安排,以確保規管的一致性及減少工作重疊。
他說:「至於財政機制方面,國際原則是監管機構應該財政獨立於政府,因此我們建議保監局逐步從市場收回營運成本。為了減低對業界和保單持有人的影響,我們建議保監局於成立後的第六年才全面收回成本。而在保監局成立時,由政府提供一筆過五億元的撥款,其中三億多元用以補貼保監局在首五年內的營運開支,餘款則用作應急儲備。」
「根據現時的預算,在首五年由業界繳付的牌照費以及從所有保單的保費中收取的徵費,會逐年輕微增長至第六年的目標水平,以達致收支平衡。」
在管治安排方面,政府建議成立一個主要由非執行董事組成的董事會,為保監局釐定整體策略和方向,以履行其監管職責。
此外,政府建議就保監局執行其監管職能所作出的決定,成立一個法定的上訴審裁處。政府亦建議成立一個獨立的程序覆檢委員會,以確保保監局在執行其職能時採取一致及公平的程序。其他建議包括保監局須向立法會提交年度報告,以及審計署可對保監局進行衡工量值的調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未來三個月會聽取業界和市民的意見,然後制訂詳細的立法建議,並計劃於二○一一年就成立保監局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成立保監局的諮詢文件已上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網頁(網址﹕www.fstb.gov.hk/fsb/chinese/ppr/consult/iia.htm),歡迎市民將書面意見郵寄至香港夏�t道十八號海富中心第一座十八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或經電郵將意見傳送至iia_consultation@fstb.gov.hk,或透過傳真(號碼:2529 1663)提交意見。
完
2010年7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