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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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廣播事務管理局發出:

  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從今日(七月九日)起邀請公眾人士就城市電訊(香港)有限公司(城市電訊)、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的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申請(請參閱附件)發表意見。

  該三則公告所載的申請詳情由三家申請機構提供。公告的內容不會影響或損及廣管局或政府的任何權力、酌情權和權利。

  除了在憲報刊登公告外,廣管局亦安排在兩份本地報章(即明報及南華早報)以及其網頁(www.hkba.hk)上刊登有關公告。

  廣管局於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一○年一月十五日,以及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分別收到城市電訊、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的有關申請。廣管局現正根據《廣播條例》(第562章)及既定程序考慮該三宗申請。根據《廣播條例》第10(1)條,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廣管局作出的建議後,可批給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在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有關申請作出建議前,廣管局會考慮所有有關準則,包括收集到的公眾意見。

  此外,廣管局須按照《廣播條例》第9(3) 條在憲報刊登一項公告,列明申請人的名稱、申請人所申請的牌照的類別以及廣管局認為合適的其他詳情,以諮詢公眾對有關申請的意見。

  公眾人士可於二○一○年八月八日前,以下列形式向廣管局提交意見:

郵寄: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
   稅務大樓39樓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轉交
   廣播事務管理局

傳真:(852) 2507 2219 (非機密)
   (852) 2598 5509 (機密)

電郵:ba@tela.gov.hk



2010年7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