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救護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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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鑑林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答覆:

問題:

  根據現行安排,在內地患病或受傷的香港居民如希望乘坐救護車返港接受治療,必須事先經兩地醫護人員協商,然後乘坐內地的救護車到邊境口岸,再轉乘本港的救護車前往醫院。有市民指出,雖然轉換救護車只需十多分鐘,但移動病人可能會加劇其病情,更可能延誤救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香港居民乘坐救護車由內地返港接受治療的個案每年有多少宗;

(二)有否評估換乘救護車對有關人士的病情所造成的影響;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在珠江三角洲的城市試行,准許內地醫院用救護車直接把患病或受傷的香港居民送到香港的醫院就醫?

答覆:

主席:

(一)及(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主要於香港境內為市民提供醫療服務,醫管局現時並無提供跨境運送病人的服務。

  如香港市民於內地遇事受傷或因急病而於返港時需要緊急醫療及救護車服務,可於內地致電入境處熱線「1868」提出要求;市民亦可於抵達口岸時向口岸人員或在緊急情況下致電「999」熱線要求提供協助,部門會盡力提供協助。救護車會根據消防處與醫管局的既定安排,將市民從口岸送往就近的醫管局醫院急症室治理。根據消防處數字,在二○○八及二○○九年來自口岸的召喚中,有超過七成是來自落馬州及羅湖口岸,這些個案會送往北區醫院治理。而其餘召喚則主要來自深圳灣口岸,這些個案會送往屯門醫院治理。

  根據消防處的資料,過去五年及本年首四個月,救護車奉召到過境口岸移送病人到醫管局醫院的數字列如下表:

二○○五年      5,411宗
二○○六年      5,220宗
二○○七年      5,833宗
二○○八年      5,950宗
二○○九年      5,736宗
二○一○年一月至四月 2,033宗

  由內地轉送香港的病人多屬病情穩定的個案,病情一般不會因在口岸轉換救護車而受到重大影響。

(三)醫管局一直與深圳市壎苀〞蠾b醫院服務等多方面保持交流合作。雙方有討論加強兩地醫院在轉介病人時的溝通,以及如何便利香港居民由內地轉介到香港公營醫院繼續就診的安排。雙方初步同意先試行將病人病歷轉介的安排。構思是由深圳和香港兩地的定點醫院配合運作,當在深圳定點醫院住院的香港居民提出轉介回港接受治療的要求,深圳方面的醫院便會將病人的資料、臨床病歷和用藥記錄等傳送到醫管局轄下指定的醫院,以便兩地醫護人員直接就病人個案跟進和聯繫。醫管局初步考慮會將北區醫院及屯門醫院列為安排下的定點醫院。此病人病歷轉介安排,現階段只考慮適用於自願參與及情況穩定的病人。醫管局現正與深圳相關部門落實病歷轉介安排的細節,預計可於本年底前試行。

  此外,現時居於內地的香港居民亦可由內地醫生轉介,回港接受公營醫院/診所的專科診症服務。至於將病人由內地直接送到本港的安排,由於現行安排基本上可滿足服務需求,加上引入直接運載服務涉及複雜的跨境車輛及救護服務規管等問題,當局現未有計劃引入試行服務,但會繼續密切注視跨境運載病人服務的使用量。



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