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香港金融管理局營運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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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作為政府架構的一部分,其營運經費卻來自外匯基金,而其每年的財政預算無需經本會審議。此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是在現行法例下成立的證券及期貨市場法定規管機構,其經費來自市場交易徵費。然而,證監會仍在每個財政年度開始前向本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提交其財政預算,並回覆議員的質詢。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金管局為何不按其他政府部門的做法,將其財政預算交給本會審議;

(二)有否評估,讓本會審批金管局的財政預算會否對金融政策造成不良影響;及

(三)金管局會否仿效證監會的做法,每年向本會呈交其財政預算,並回覆議員的質詢?

答覆︰

主席︰

  國際社會一般認同,中央銀行應保持一定程度的獨立性,以免其運作受到任何政治影響。

  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擬備的財政預算,在經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及其轄下的管治委員會的詳細審查和回饋意見後,由財政司司長批准。

  金管局是透過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向財政司司長負責,並透過立法會及其他途徑向社會負責。金管局總裁亦定期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簡報金管局的工作情況。

  這個做法既符合中央銀行機構保持獨立性的原則,亦能確保適當程度的問責性,更與國際上主要中央銀行的有關安排看齊。這些安排行之有效,無須調整,但我們會定期作出檢討。



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