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創新及科技合作督導會議第四次會議在港舉行(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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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港創新及科技合作督導會議」第四次會議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香港舉行。

  在督導會議中,深港雙方總結了自第三次會議以來的合作進展,並檢視深港創新圈「三年行動計劃」第一年的進度。

  「三年行動計劃」分為三大範疇,即創新基地(提供實驗室或設備)、服務平台(分享科技資源及提供科技服務的平台)及重大研究專項(在特定科技領域的合作,如太陽能電池),共涉及二十四個合作項目,合作單位包括兩地的政府部門、大學、科研機構及民間組織。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說:「過去一年深港合作成績令人滿意。作為創新圈的首個項目,杜邦公司的太陽能光伏電項目有助支援深港的太陽能和相關產業的發展,並成為科學園新的綠色科技群組(包括可再生能源和環保工業)的核心。產業的群聚效應,吸引了其他太陽能、光伏技術和相關的公司到園內建立業務。」

  劉吳惠蘭表示,「三年行動計劃」的發展得到兩地科研界別的廣泛支持,項目開展情況理想、進度要求基本達標,初部產生創新圈模式效應。

  她指出,《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支持以香港研發成果在廣東產業化為目標,務求吸引更多海外企業到深港兩地進行科研和生產,並且重新肯定深港創新圈的重要性。她說:「廣東省政府更希望中央可考慮把框架協議納入『十二.五規劃』,我們期待深港創新圈在『十二.五規劃』有關科技發展的部分發揮更大作用。」

  她續說:「我們會繼續與深圳攜手,鼓勵深港創新圈『香港科研、內地生產』的合作模式,以吸引更多海外企業來港進行科研工作,積極推動兩地創新科技合作項目。」

  深港雙方在二○○七年五月簽署「深港創新圈」合作協議,督導會議是促進深港兩地在創新及科技方面溝通、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在簽署深港創新圈合作協定後,雙方推出深港科技合作資助計劃,聯合撥款資助兩地的科研合作項目。現正接受申請的二○一○年深港聯合撥款資助的項目,涉及的科技範疇,與深港創新圈發展重點互相配合,包括互聯網技術、集成電路及新型電子器件、新材料、生物醫藥、先進製造、以及用於提高食物安全的生物技術。

  出席今日會議的港方成員包括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謝曼怡、創新科技署署長王榮珍,以及來自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和電訊管理局的官員。深圳方成員則包括深圳市市長科技顧問劉應力、深圳市政府副秘書長高國輝、深圳市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王曉春等官員。



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