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規則有關投資相連保險產品的修訂
************************
************************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宣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規則(計劃規則)將有一項相應修訂,以便利符合有關要求的投資相連保險產品被接納為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政府於去年與保險業界商討後,同意在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中,屬《證券及期貨條例》下「集體投資計劃」類別的投資相連保險產品可被納為獲許投資資產。政府經諮詢相關的監管機構以及保險業界,作出一項相應修訂,以落實以上改變。
修訂後的計劃規則將於二○一○年七月六日生效,並於同日上載於入境事務處網頁︰www.immd.gov.hk/chtml/hkvisas_13.htm。
完
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2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