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草案》周五刊憲
****************

  旨在透過法定發牌計劃規管全港所有殘疾人士院舍的《殘疾人士院舍條例草案》星期五(六月十八日)刊登憲報。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說:「當局在考慮過立法會、殘疾人士團體及家長組織,和康復界的意見後,決定透過法定發牌制度規定殘疾人士院舍必須符合基本的服務標準,確保服務質素。」

  「除發牌制度外,我們會推出適切的配套措施,鼓勵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提升服務標準,並協助市場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服務選擇。」

  這包括推出殘疾人士院舍買位先導計劃(買位先導計劃),和推行經濟資助計劃,資助私營殘疾人士院舍進行改善工程,以符合樓宇及消防安全方面的發牌規定。

  《條例草案》通過後會有18個月的寬限期,方便個別殘疾人士院舍作出適當安排,以申請新的牌照。

  張建宗強調:「建議的發牌標準雖只是基本的服務要求,日後有提供買位的殘疾人士院舍將必須遵從較高的標準。」

  「這樣不但可確保殘疾人士院舍符合可接受的水平,以及盡量避免影響院舍現時的服務使用者,同時也可透過買位先導計劃進一步提升服務質素。」

  《條例草案》將於六月三十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



2010年6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