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將於二○一○年六月十四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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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及二)令》將於二○一○年六月十四日(星期一)正式生效。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發言人說:「今次修訂的目的是反映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組織管制清單就經常進行買賣的三類戰略物品(包括電子、電腦和電訊及資訊安全產品)內的若干項目所採納的最新修訂,以及放寬就資訊安全產品過境和航空轉運的管制。」

  發言人補充:「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管制尺度,以確保維持國際管制標準;而當國際標準放寬時,我們亦會相應放寬業界人士須申請有關許可證的要求。」
 
  根據香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貿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發言人解釋:「有關管制有助 維持高科技供應國對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本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二三九八 五五八七或電郵:stc@tid.gov.hk)。

  工貿署亦會透過通告及查詢服務通知商戶有關修訂的詳情。



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