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以確保質素為前提鼓勵自資高等教育界別發展
**************************

  以下是今日(六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及教育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政府表示會積極發展自資大學,以解決專上學位不足的問題,並為此預留了六幅土地,包括前皇后山軍營一幅逾十萬平方米的土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院校須經過甚麼評審程序才可獲評定為大學;

(二)鑑於樹仁學院由申請到升格為大學歷時超過十年,審批其他院校的申請的所需時間是否相若;若然,當院校或辦學團體要求縮短審批時間時,當局有何措施保證大學的水平和質素;及

(三)鑑於政府表示落馬洲河套地區的發展將以高等教育為主,在該區發展的高等教育將會以自資還是以公帑資助的模式運作,以及將會提供多少個學位;有否考慮把已預留的六幅土地和河套地區都用作發展高等教育會否使學位供應過剩;當局有何規劃以防止這問題出現,以及會如何協調該等土地的用途?

答覆:

主席:

(一)根據現行規例,除按本身的條例成立的院校(註一),任何希望頒授本地學位的院校,必須在《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條例)下註冊成為專上學院。

  院校在註冊前,須通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局)的「院校評審」,確保院校管治架構、學術水平及質素、師資、質素保證機制及財政狀況等達到要求。然後,成功註冊的專上學院擬開辦的每一個學位課程則須另外通過「課程甄審」,確保課程的素質達到學位的水平。最後,須根據條例取得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批准後,方可頒授相關課程的學位。

  一般而言,學院獲准提供學位課程後,須每五年進行「課程覆審」。院校在相關學位課程通過最少兩次「課程覆審」後,並在相關的學科範圍內有確認良好往績,可向評審局申請在該學術範疇取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取得資格的院校可在該學術範疇內自行開辦有關課程並頒授資歷,而無需把個別課程送交評審局評審。

  成功取得「學科範圍評審」資格的院校,須根據條例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申請使用「大學」的名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申請時,會按照每個申請的具體情況,並考慮院校的內部管理、質素保證機制、研究能力等,以決定是否讓院校使用「大學」的名稱。

(二)院校提供自資學位課程乃至升格為大學,過程不能一蹴而就,每間院校所需的時間亦不可一概而論。最主要的考慮是教學質素,包括需要通過嚴謹的學術評審,以及確認院校的良好往績。

  在學術評審方面,評審局會根據個別院校的情況作出專業評審。評審局對所有院校均一視同仁,不會因院校的背景而影響評審所需的時間及標準。
 
(三)在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方面,港深雙方初步認為落馬洲河套地區可考慮以高等教育為主,輔以高新科技研發設施和文化創意產業用途。港深雙方以此合作意向為基礎,在二○○九年六月展開了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規劃及工程研究,研究預計於二○一一年年底前完成。現時構思該區的高等教育發展將會以自資模式運作。至於該區提供的學位數目,需視乎研究結果,以及業界的發展意向,在現階段我們並沒有為擬提供的學位數目設立任何硬性指標。

  我們必須強調在發展教育的過程中,確保質素至為重要。我們的目的並不是追求在短時間內提供大量的自資學位。我們會繼續以嚴謹的態度,在確保質素的前提下,鼓勵自資高等教育界別的發展。

註一:現時按本身條例成立的院校包括八所教資會資助院校、香港公開大學及香港演藝學院。



2010年6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