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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勞工處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提出的檢控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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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鳳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過去三年,每年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59章)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509章)被檢控的僱主及僱員數目,並按他們的行業分別列出其控罪及引用的條文、定罪的個案數目和判罰?

答覆:

主席:

  過去三年,勞工處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香港法例第59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及其附屬規例,每年向僱主及僱員提出的檢控個案數字,按行業和檢控的條文分類、定罪的傳票數字及有關的罰款額,載列於附件的表一至表三。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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