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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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五月二十六日)代十二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六名僱主追討約港幣104,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六名與訟人,包括寵物世界企業有限公司、美華手袋有限公司、鍾美環及丘慧香經營美德活動藝術中心、Antique Group Limited經營Antique Patisserie & Fine Chocolates、丘慧香經營美德活動藝術中心及陳廣新及張建春前經營廣發貨運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30,135元、26,069.6元、20,548.75元、15,703.57元、8,600元及3,288.79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165元、181元、179元、70元、60元及256元。



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