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強制性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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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偉明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的答覆:

問題:

  關於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制度的實施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三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接獲關於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投訴宗數及所涉款項總額,以及去年入稟法院向僱主追討拖欠供款並獲判得直的個案數目,以及討回的款項總額;

(二) 是否知悉按進取、平穩、保本等基金分類列出現時各註冊強積金計劃的收費比率;及

(三) 鑑於強積金制度實施至今已超過九年,當局會否對強積金制度作出全面檢討?

答覆:

主席:

(一) 在二○○七至○八、二○○八至○九及二○○九至一○三個年度,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接獲關於僱主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投訴宗數分別為6,075宗、6,975宗及5,965宗,所涉及的款項總額分別為一億八百多萬元、七千四百多萬元及六千四百多萬元。

  積金局在收到拖欠供款的投訴個案後,會立即作出調查及跟進。如投訴屬實,積金局會要求有關僱主立即繳交拖欠供款。根據去年經驗,經積金局跟進後,接近九成的欠款可以被追回。至於其他未有按積金局要求繳付拖欠供款的僱主,積金局會循民事途徑代僱員向他們追討欠款。

  積金局在二○○九至一○年度入稟法院向僱主追討拖欠供款並獲判得值的個案數目為313宗,涉及的款項總額為大約六百四十萬元。

(二) 強積金計劃下提供的不同基金大致可按其投資種類分為五大類,即強積金保守基金、保證基金、債券基金、混合資產基金和股票基金。不同基金種類現時的平均基金開支比率,即基金開支佔基金資產淨值的百分比,介乎1.13%至2.36%,而所有基金的總平均基金開支比率則為1.92%,詳情載於下表。為了提高市場透明度,和便利市民查閱,積金局已在其網站的收費比較平台,列出個別強積金基金的基金開支比率及有關收費的資料。

基金種類          平均基金開支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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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保守基金         1.13%
保證基金            2.36%
債券基金            1.92%
混合資產基金          2.03%
股票基金            1.95%

整體              1.92%

(三) 自強積金制度於二○○○年十二月成立以來,政府和積金局一直因應實際運作經驗和最新市場發展情況,優化強積金制度下不同範疇的安排,並先後經立法會通過七條條例草案,修訂強積金法例,當中主要的修訂包括加重拖欠供款的罰則、容許僱員在現職期間轉移其供款的累算權益,以及精簡和改善強積金制度的運作等。展望將來,積金局會繼續按需要檢討和完善強積金制度的運作,以便更有效加強對就業人士的退休保障。



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