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無障礙通道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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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殘疾人權利公約》第9條規定「締約國應當採取適當措施,確保殘疾人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質環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信息和通信,包括信息和通信技術和系統,以及享用在城市和農村地區向公眾開放或提供的其他設施和服務」。當局在全港各區裝置無障礙設施,但有團體指有些設施並不便利殘疾人士使用(例如使用輪椅人士需經過十多級樓梯才到達殘疾人士公廁,以及巴士站的引路徑引導失明人士撞上鐵欄)。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哪些政府部門負責裝置殘疾人士公廁、視障人士引路徑和其他無障礙設施、需經過哪些程序;有否評估出現上述錯誤的原因;若有,結果為何;會否檢討有關程序,並避免不同政府部門的工作互不配合,對殘疾人士造成不便;及

(二)鑑於康復諮詢委員會和康復專員負責推廣公約和監察公約落實的情況,現時是否有機制,讓康復專員有效監察各政府部門有否履行公約的規定;就裝置無障礙設施,康復專員有何權責,確保無障礙設施的裝置是合適及符合殘疾人士的需要?

答覆:

主席:

  為殘疾人士提供無障礙生活環境是政府一貫的政策目標,目的是讓殘疾人士與其他人士一樣,在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處所、使用交通及通信,協助他們獨立生活和充分參與社會的各項活動,融入社群。為落實《殘疾人權利公約》(《公約》)第9條下有關無障礙通道及設施的規定,政府會按香港康復計劃方案的策略發展方向,繼續建設及改善無障礙環境。就劉慧卿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政府於二○○八年十二月一日已實施經修訂的《建築物(規劃)規例》第72條,並頒佈新的《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設計手冊2008》),進一步改進無障礙設施設計的規定,當中包括供殘疾人士使用的廁所、視障人士觸覺引路徑和其他無障礙設施等。

  負責設計和興建政府建築物和公共房屋的建築署和房屋署,設有內部行政監察機制和審查小組,以確保新建的建築物和現有建築物在進行改善工程時,符合《設計手冊2008》的要求,並盡量達致比法例規定更高的標準。而其他政府部門,包括運輸署、路政署、房屋署、負責場地管理的部門等,會在其轄下的交通設施、道路設施、公共屋h、場地及設施內,設置視障人士觸覺引路徑和其他無障礙設施;並在加裝及翻新有關設施時,嚴格遵守《設計手冊2008》的要求。

  現時,公廁(包括殘疾人士廁所)由建築署建造,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管理。建築署在進行建造工程時,須符合《設計手冊2008》下的規定。建築署在翻新公廁時,亦會依照《設計手冊2008》,在可行的情況下提供殘疾人士廁所設施。對於受地理環境限制而未能利用無障礙通道直達的殘疾人士廁所,相關的政府部門會共同研究改善的方案。例如食環署、路政署、運輸署及建築署最近便就兩個位於上環的殘疾人士廁所的地理環境限制問題,共同研究並制定改善的方案。

  公共運輸設施方面,運輸署會根據《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在新建的公共運輸設施提供無障礙通道;並會在環境許可的情況下,改善現有的公共運輸設施,例如加裝下斜路緣和視障人士觸覺引路徑等。運輸署會諮詢各相關部門及當區居民;並在考慮所有收到的意見後,委託路政署安排施工。此外,運輸署定期舉行「殘疾人士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小組會議」,邀請殘疾人士團體、相關政府部門及公共交通營辦商出席,了解殘疾人士對公共交通服務的需求及意見,並在有需要時採取跟進行動。

  政府建築物方面,建築署與政府各部門緊密聯繫,並聽取康復諮詢委員會無障礙小組委員會的意見,定期選定合適的現有政府建築物以改善及提升其無障礙設施。

  公共屋h設施方面,在屋h設計階段時,房屋署會諮詢區內居民及復康團體和部門,以在屋h範圍內設置適合的無障礙設施,包括視障人士觸覺引路徑。如屋h的無障礙設施會與領匯、路政署或港鐵有限公司的管轄範圍連接,房屋署亦會與有關方面進行溝通,確保設施能方便殘疾人士使用。

  有關的政府部門將會繼續保持緊密合作,改善現有的無障礙設施,並確保建築物及設施在設計階段時,充分考慮殘疾人士的需要。

(二)現時,康復專員就制訂整體的殘疾人士康復和福利政策,以及統籌和促進各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非政府機構發展和提供康復服務,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負責。《公約》適用於香港後,康復專員便擔當政府內實行有關《公約》事宜的協調中心,而有關的政府決策局和部門有責任確保其下的政策和措施為殘疾人士提供平等的機會和權利,以符合《公約》的精神和規定。

  康復諮詢委員會則是政府在涉及殘疾人士權益的事項、發展和推行康復政策及服務方面的主要諮詢組織。在《公約》適用於香港後,康復諮詢委員會負責就推廣《公約》及監察其在香港實行的情況向政府提供意見。有關的政府部門代表需定期出席康復諮詢委員會和其轄下的無障礙小組委員會的會議。該委員會及其轄下的無障礙小組委員會,會就設置無障礙設施,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殘疾人士的需要。

  此外,平等機會委員會作為執行《殘疾歧視條例》的法定機關,亦會處理有關無障礙設施的投訴,以確保殘疾人士可享有平等機會進出處所和接受服務。



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