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低證券及期貨交易徵費令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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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證券及期貨(徵費)(修訂)令》(命令)今日(五月二十日)在憲報刊登。該命令旨在把證券、期貨和期權合約的交易徵費減低百分之二十五。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說:「減低徵費的建議會減少投資者所須承擔的交易成本,有助本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發展。預計該建議每年可為市場節省約三億八千六百萬元的交易成本。」

  根據該命令,買賣證券的徵費率會由百分之零點零零四調低至百分之零點零零三,以減低賣方或買方所須繳付的徵費。買賣期貨合約的徵費會由0.80元調低至0.60元。買賣小型�琤肏�數期貨合約、小型�琤肏�數期權合約、小型�琤秅什磪禶~指數期貨合約、股票期貨合約或該類合約的期權的徵費會由0.16元調低至0.12元。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條例》),如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某財政年度內,其儲備金在扣除折舊及所有準備金後,為數超逾該財政年度預算營運開支的兩倍;以及該會沒有未清償債項,則該會須諮詢財政司司長,以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減低徵費率或款額。

  發言人說:「由於過去數年的成交額大幅增加,證監會累積頗多的儲備金,因此政府按照《條例》調低徵費率;而為顧及證監會維持穩健財政狀況的需要,建議的減幅亦屬合理水平。」

  該命令會在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如獲得通過,該命令會在本年十月一日起開始實施。

完

2010年5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