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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出席庇理羅士女子中學政制發展分享會發言全文(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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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今日(五月十九日)出席庇理羅士女子中學政制發展分享會的發言全文:

何校長、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早晨。今日我很高興有機會來到BPS,與大家討論一個關乎香港長遠發展的課題--政制發展。

  首先,我要感謝校方,感謝何校長安排這一個環節,並感謝 Head Prefect 做主持,讓我有機會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不過,我想請大家輕鬆一點,因為這個環節不會有功課、不會考試,只希望令大家思考一下政制發展這個值得每一個香港人都關心的問題。

  身為四個80後、90後的家長,我對於維持年青人專注力的難度,深有體會,特別是政制發展這個相對嚴肅甚至枯燥的課題。

  其實這是與你們每一位都息息相關的課題,因為在不久的將來,你會有權去選特首和代表你的議員,你會有份決定有一個怎樣的政府,決定你居住的城市應該是怎樣。

  首先簡單講解一下政制發展的背景。

  香港作為中國一部分,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憲制基礎,就是中國憲法和《基本法》。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席,要依照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致普選。

  2005年,政府就修改2007年行政長官及2008年立法會選舉辦法,提出建議方案,引入更多民主成份。方案當時得到大部分市民支持,可惜最終被一部分議員否決,政制結果是原地踏步。但是,推動香港民主是持之以恆的工作,2007年,我們發表《政制發展綠皮書》,就普選模式、路線圖和時間表諮詢公眾,並將三個月諮詢的結果提交給中央人民政府。

  在考慮過這份報告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07年12月訂出普選時間表: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2020年可以普選立法會。這是香港政制發展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標誌�茖潃荋馭鵀酗F明確的時間表。換言之,實現兩個普選將會是指日可待,對現時中一的同學來說,很可能你人生第一次投票,就是選舉行政長官。

  人大常委會亦同時授權本屆特區政府,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就下一屆即是2012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產生辦法作適當的修改。

  根據人大常委會定下的框架,特區政府在今年四月推出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的修改方案,目的就是為2012年兩個選舉注入新的民主成份,為最終過渡至2017、2020年兩個普選鋪路。

  鋪路,因為制度的轉變應該按步就班,循序漸進,這樣有利於平穩過渡,避免因為劇變而造成大幅波動。正如我們讀書是一級一級地升,知識是一點一點地累積,才會打下一個穩固的基礎。

  接下來我想扼要介紹2012年政改方案的要點。

  首先是行政長官選舉。現時行政長官由一個800人的選舉委員會提名和選出。委員會成員來自四大界別,即是工商界、專業界、勞工和社會服務界,以及政界,每一個界別現在是200人。

  我們建議,選舉委員會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新增的400個名額平均分配給四大界別,即是每個界別將會有300人;其中第四界別政界新增的100個名額,當中75席分配給區議員。加上原有的42個區議員名額,117個區議員名額將全部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委任區議員不投票。

  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提名門檻,維持在八分之一。換言之,行政長官選舉最多可以有8位候選人。 立法會方面,我們建議將立法會議席數目由目前的60席增加至70席。

  按照人大常委會的決定,2012年立法會功能界別和分區直選議員各佔一半。因此,5個議席分配給地區直選,另外5個功能界別議席,就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

  我們的建議方案社會上稱之為「區議會方案」,原因是這個方案在符合人大常委會規定的情況下,充分借助有300多萬名選民基礎的民選區議員,讓他們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和立法會中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增加兩個選舉安排的民主成份。根據這個建議方案,2012年的立法會近六成的議席將由全港選民直接或間接選出。

  這個2012方案是進步的、民主的,是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下,可以邁出的最大程度的民主步伐,也是最有可能得到市民、立法會、行政長官、人大常委會接受的方案。通過2012方案,政制就向前邁出實實在在的一大步。

  政府方案出台以來,不少民調機構都進行了民意調查。不同的結果顯示,有46%-60%的市民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方案,24%-33%的市民認為不應該通過,餘下的是無意見。最近香港青年會針對青年人做的調查發現,有一半的受訪青年接受政府提出的方案。可以清楚看到,主流民意希望方案通過。

  部分人認為這份方案未如理想。我們必須明白,這個只是過渡方案。打一個譬喻,我還有幾年才畢業,你要拿畢業的試卷來考核,我可能不合格;但你以今天我就讀的班級程度來考核,這份試卷拿不到A也起碼能拿B。這亦是為何很多市民認為這個方案可能未如理想,但是他們都覺得應該可以通過。

  最近幾個月,圍繞政改問題社會上有不少激烈的辯論。我想在這�婸P同學們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我必須強調,法治精神是值得每一個香港人珍惜和維護的核心價值。在處理政制問題上,每一步都必須符合法治原則。《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具有憲制性的地位,是任何政制方案的基礎。為了一些政治上的主張而犧牲法治,就是自毀長城。

  我強調法治,因為社會上一些關於政改的主張,缺乏法理基礎。例如,有些人士要求現屆特區政府同時處理2012年以後的選舉安排,這就超越了人大常委會的授權。

  又例如,有些人士要求中央和特區政府在現階段承諾2020年取消功能界別,這是一種 「偷步」,不符合人大常委會關於2020年立法會普選安排必須通過五個步驟的規定,即是行政長官提出、人大常委會確定、立法會三分之二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人大常委會備案這「五部曲」。2012年方案,我們正在走第三步,即是我們需要爭取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的通過。如果「偷步」的話,便剝奪了社會就功能界別存廢這個重大問題進行深入討論、尋求共識的機會。

  當然,我們明白到社會上部分人士對現存功能界別安排有一些意見甚至不滿。我想講三點:一、功能界別的存在有歷史原因,很多功能界別的議員能夠將界別的聲音和關注帶入立法會,體現了均衡參與的精神,使議會的討論更全面。不容抹殺的是,很多功能界別的議員,在很多議題上都有效反映了業界聲音,在關乎整體社會利益的問題上也能顧全大局。第二,社會上對於功能界別的存廢,仍然意見紛紜,缺乏普遍共識。第三,我們已多次公開表明,現行功能界別的安排不符合普及和平等的原則,在實行立法會普選的時候,不能延續。

  另一點我要強調的是理性討論的重要性。政制涉及社會利益的分配,本身具有很大的複雜性和爭議性。我們只需要看看英國這個議會民主的發祥地,最近仍然要就選舉制度展開討論,就知道即使民主制度也沒有終點,也有不斷完善的空間。正因為這樣,只有各方摒棄以我為尊的心態,不要抱�荅u理在我的偏執,才有可能求同存異,找到一個各方面都能夠妥協、接受的方案。

  各位同學,如果有一個信息我希望你們今天接收到的,就是面對政制發展這種比較複雜的問題,要深入了解,獨立思考。口號可能簡單吸引,但我們更要穿透表面,多問問背後的論據,多思考背後的邏輯,然後作一個明智的判斷。

  大家都熟悉法國大儒伏爾泰(Voltaire)所說過的一句話:「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這句話體現的是民主的胸襟和器度。近日香港開始有一股風氣,但凡別人有不同的看法,就是「非我族類」,繼而口誅筆伐,甚至圍攻謾罵,完全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這種風氣令我擔憂。社會的進步建基於理智的抬頭和道德的感召,我希望與大家一起朝這個方向努力。

  多謝。

完

2010年5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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