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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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五月十四日)代三十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十名僱主追討約港幣136,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一名與訟人娉婷國際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36,347.31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九名與訟人,包括雷霆影音有限公司、Blue Star Limited,前稱Tricorn (HK) Limited、Maestro (HK) Limited、菱通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郭妙華經營Pure Lux、陳靜敏經營天祿窗飾裝璜有限公司、MBS Studios Limited、恆建國際有限公司及環球聯系有限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23,100元、28,980元、16,177.94元、6,825元、6,302.59元、5,985元、5,779.72元、3,725.75及3,135.75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215元、106元、164元、119元、70元、70元、70元、76元、119元及60元。



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