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會積極跟進申訴專員報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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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處發言人今日(五月十三日)表示,接受申訴專員就消防安全規管措施的調查報告,並會積極跟進報告內提出的建議。

  發言人說:「消防處非常重視樓宇及食物業處所的消防安全,確保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得到保障。」

  發言人表示報告中的建議,部份已經實施,其餘的改善措施消防處會慎重考慮。

  就申訴專員建議加快更新電腦系統及修改有關法例,發言人表示,消防處早在申訴專員展開有關調查前,已積極部署開發一套全新的電腦系統,以提升牌照審批、消防安全及檢控等事宜的效率。有關電腦系統的合約已在二零零九年九月批出,預計可在二零一一年正式運作。該系統能有效識別逾期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的樓宇,使消防處人員能更迅速及有效地針對涉嫌違例的消防裝置擁有人或承辦商採取行動。

  發言人說:「多年前,消防處訂定指標,每五年為食肆進行一次突擊巡查。到二零零九年,消防處調整其策略,巡查一些需要高度關注的處所。該策略維持至今。消防處將會研究怎樣提高巡查頻率。」

  發言人說:「消防處已於二零零九年增加人手抽查有損壞報告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將抽查的比率由過往的少於百分之二十,大幅增加至百分之六十。消防處會研究如何進一步改善抽查機制及增加巡查次數。」

  他表示消防處會加強宣傳,提醒消防裝置擁有人必須確保其消防裝置得到適時保養及檢查。根據現行法例,消防裝置擁有人有責任確保有關裝置時刻處於有效操作狀態,若設備證書(FS251)顯示有損壞,消防裝置擁有人有責任作出適當維修。消防處會進行巡查以核實有關損壞項目經已妥善維修。

  發言人重申消防處會繼續嚴格執行法例,亦會考慮不作事先警告,直接向違例者採取檢控行動。

  發言人表示消防處會與屋宇署研究如何加強現行的轉介機制,以處理違例建築物而引起的嚴重阻塞逃生通道的個案。

  發言人說:「消防處已採取多種措施,包括宣傳、執法和檢查等方式以提升大廈的消防安全。我們一直都定期巡查樓宇的消防裝置及設備,並向違例人士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發言人同時表示,消防處會檢討突擊巡查食肆的安排,並會與食物環境壎芵p緊密合作,審慎考慮報告的建議,改善食肆的消防安全。

  最後,發言人認為消防安全乃樓宇擁有人、管理公司、持牌處所負責人及其員工與顧客,以及消防裝置承辦商的共同責任。消防處會繼續與各持份者緊密合作,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



2010年5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1時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