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有關香港的減少排放目標
******************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甘乃威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二○○九年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備悉《哥本哈根協議》,該協議旨在將全球表面溫度升幅控制在攝氏兩度以下。當全球多國政府都已定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目標,香港現時仍然未有減少排放目標。而本港將於本年十一月主辦C40工作坊,屆時將與全球多個大城市的代表分享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領導的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去年工作的詳情、進度及成果為何,以及來年的工作計劃為何;工作小組會否參與C40工作坊的籌備工作;以及現時該工作坊的籌備工作(例如邀請嘉賓)的最新進展為何;

(二)鑑於環保署於二○○八年三月委聘顧問公司進行「氣候變化顧問研究」,為期十八個月,原先預計於二○○九年年底完成,然而行政長官於其二○○九/一○年的施政報告內表示,顧問研究預計可於明年(即二○一○年)年初完成,現時該研究的進度、延遲完成的原因、政府將來的跟進工作,以及政府能否承諾於C40工作坊舉行前公開該研究的結果;及

(三)現時兩間電力公司已積極發展由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項目,以控制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政府會否立法訂定發電廠溫室氣體的排放上限;若會,工作進度及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十分關注氣候變化所產生的影響,並已制定策略及致力採取有效行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在二○○八/○九年施政報告內,行政長官已提出推動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低碳經濟作為政策目標,以面對氣候變化所帶來的挑戰。政府會繼續透過政策的推動、立法以及資源的投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的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由環境局領導,並包括五個決策局和十六個部門的代表。工作小組主力督導正進行中的氣候變化顧問研究;該項研究會評估氣候變化對香港的影響,在客觀科學的基礎上,制訂本地進一步的適應及減緩措施。工作小組已就有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及適應氣候變化的評估及顧問建議的策略和措施,提出意見。工作小組在未來將繼續統籌、協調和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工作,與及督導氣候變化顧問研究。

  將在今年十一月五至六日舉行的香港C40工作坊,是由環境保護運動委員會及思匯政策研究所在環境局支持下聯合籌辦,並已成立了督導委員會負責督導有關籌備工作。所有C40成員城市已獲邀請出席是次工作坊,主辦單位目前正待各城市給予回覆。

(二)政府於二○○八年三月開展氣候變化顧問研究,以檢討和更新香港的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和吸收匯;評估氣候變化對香港的影響;及向政府提出建議以訂定長遠措施,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等。由於顧問研究的範圍廣泛,而且是初次按照國際最新準則為溫室氣體排放清單、適應及減緩問題進行研究,因此顧問需要較預期為長的時間完成分析和作出建議。行政長官在本月六日的立法會答問會上已表示,特區政府會跟隨國家在二○二○年將碳強度減少40%至45%(以二○○五年為基準)。事實上,環境局於去年底已要求顧問進行額外的模擬分析。待有關分析完成後,我們會盡快公布顧問建議香港就氣候變化的具體方案藍圖。

(三)現時仍未有成熟的技術能減少、收集及存儲燃燒石化燃料所產生的溫室氣體。若要收緊發電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只可以通過改變發電燃料組合達成,例如大幅減少燃煤發電並增加清潔能源(例如天然氣)發電的比例。改變發電燃料組合涉及能源政策及安全、電力穩定和價格等複雜問題,需要有深入和多方面的分析和探討。我們認為在現階段建議立法訂立兩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不適宜。



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