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稅務局整體稅收臨時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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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健鋒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答覆:

問題:

  關於稅務局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評估金融海嘯對上個財政年度稅收(包括利得稅和薪俸稅)的影響,以及與再上一年比較,繳交最高額薪俸稅的10位人士和最高額利得稅的10間企業所繳交的稅款有否因金融海嘯而大為減少;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二) 在上個財政年度,稅務局共完成處理多少宗暫緩繳稅的申請及所涉金額,以及逾期仍未繳付利得稅和薪俸稅的個案各有多少和所涉金額為何;以及當局有何措施協助未能全數繳付稅款的企業和僱員;及

(三) 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稅務局收到利得稅的補繳稅款和罰款的金額分別為何;上個財政年度收到的最高額補繳利得稅的款額為何,以及該金額是否過去3年內的最高;現時處理中的追收利得稅個案數目和估計所涉款額;稅務局會如何加快追收欠稅的工作,以免因逾期而無法追收?

答覆:

主席:

(一) 在二○○九至一○財政年度,稅務局整體稅收的臨時數字為1,791億元,較二○○八至○九財政年度下跌6%。而在二○○九至一○財政年度,首10位繳交最多薪俸稅的納稅人合共繳納3億6,700萬元稅款,較前一年度減少9,200萬元;而首10位繳交最多利得稅的納稅人則合共繳納110億7,000萬元稅款,較前一年度減少86億3,000萬元。

  由此可見,金融海嘯對稅務局上個財政年度的整體稅收情況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二) 在二○○九至一○財政年度,稅務局共處理了約47,600份緩繳薪俸稅暫繳稅的申請及7,100份緩繳利得稅暫繳稅的申請,獲緩繳的薪俸稅暫繳稅稅款及利得稅暫繳稅稅款分別約有27億元及121億元。

  截止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逾期未繳薪俸稅稅款個案約有28,300宗,涉及金額約16億元;而逾期未繳利得稅稅款個案約有5,000宗,涉及金額約59億元。

  如果納稅人在本年度有資格申領新的免稅額,或預計在本年度的入息或利潤將較上年度下跌超過一成,又或已停工或結業等,便可在交稅限期28天前向稅務局申請相應緩繳部分或全數的暫繳稅。如果個別納稅人因經濟困難而未能依期繳稅,亦可向稅務局申請分期繳稅。

(三) 稅務局只有評定的補繳稅款和罰款的整體數字,並沒有就個別稅項(如利得稅)的補繳稅款和罰款作分項統計。在過去5個財政年度,稅務局評定的補繳稅款和罰款的總額如下:

財政年度     評定的補繳稅款及罰款(百萬元)
────     ───────────────

2005-06        2,118
2006-07        2,196
2007-08        2,529
2008-09        2,181
2009-10(臨時數字)  2,590

  由於個別調查個案的補繳利得稅稅款和罰款金額涉及敏感的私隱資料,故不能向公眾透露,以免引起揣測。

  此外,稅務局一般採用「先評後核」的機制來進行評稅工作,即納稅人提交的報稅表上所申報的數據會首先被用作評稅。其後,稅務局的電腦程式會篩選這些利得稅個案,供評稅人員審核。在二○○九至一○年度,經電腦程式篩選以供稅務局人員跟進的個案有7,000宗,若最終證實納稅人的收入或利潤較其所申報的為多,稅務局便會向有關人士或公司追收利得稅。由於稅務局難以在調查工作完結前評定有關個案的補加稅款,所以我們未能提供有關個案所涉及的金額。

  稅務局設有特定組別跟進及打擊逃稅個案,並會因應社會情況、個別行業的發展和經營手法的演變,不時調整其選取審核個案的準則,以提高追收稅款的成效。



2010年5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