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報刊登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
**************

  政府將於下星期三(五月五日)向立法會提交《二○一○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及二)令》。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發言人說:「該命令的目的是反映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組織管制清單就經常進行買賣的三類戰略物品(包括電子、電腦和電訊及資訊安全產品)內的若干項目所採納的最新修訂,以及放寬就資訊安全產品過境和航空轉運的管制。」

  發言人說:「相信業界人士會歡迎該命令,因為該命令的實施將便利有關物品的貿易。」

  根據本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業貿易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

  許可證管制的目的是監察及管制戰略物品的流動情況,以維持高科技供應國對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本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

  發言人說:「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管制尺度,以確保維持國際管制標準;而當國際標準放寬時,我們亦會相應放寬業界人士須申請有關許可證的要求。」

  有關命令於今日(四月三十日)在憲報刊登,並將於五月五日提交立法會。該命令將在工業貿易署署長於稍後藉憲報刊登的公告所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業界人士可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頁(www.gov.hk)上瀏覽憲報。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或電郵:stc@tid.gov.hk)。

  工貿署亦會透過通告及查詢服務通知商戶有關修訂的詳情。



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