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嘉烈醫院公布嬰兒燙傷事件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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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瑪嘉烈醫院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公布由九龍西醫院聯網總監委任的調查委員會(委員會)的調查報告,關於一名三個月大男嬰在瑪嘉烈醫院留院期間洗澡時燙傷的事件。有關報告的全文已經上載以下網址:  www.ha.org.hk/report/PMH100429C 。

  九龍西醫院聯網總監董秀英醫生衷心感謝委員會五位成員的努力,協助醫院就事件進行內部調查。董醫生和調查委員會主席李志光醫生今日中午與男嬰父母見面,詳細交代調查報告內容和醫院的跟進措施,並再次向男嬰父母致歉及慰問。

  調查委員會於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成立,詳細調查是次事件的事實及有關情況,並向醫院提出改善建議。

  根據調查結果,有關護士承認於二○一○年四月九日為男嬰洗澡時只用手掌測試水溫,並沒有按既定程序用手肘測試,因此認為男嬰燙傷乃由於洗澡時浸在約攝氏45度的水溫所致。水的熱度足以導致男嬰二級燙傷。

  董醫生表示:「鑑於該名護士沒有執行正確護理程序使用手肘測試水溫,這明顯是人為錯誤。醫院會根據醫管局人力資源程序作出適當紀律處分。此外,醫院亦會積極與嬰兒的父母磋商及跟進責任問題。」

  有關護士目前正在休假,復工後將會被調離兒科病房。

  「我對醫院發生是次不幸事件深表遺憾。令人安慰的是,根據瑪麗醫院的報告,男嬰康復進度良好。」董醫生稱,醫院會繼續跟進男嬰出院之後的康復進展。

  就報告書的建議,醫院會立即落實以下的措施:

*嚴格執行用手肘測試水溫

*除用手肘測試水溫外,替高風險類別病人(包括嬰兒及小童)洗澡前,會先用溫度計量度水溫

*在護理高風險類別病人的病房,加裝能設定最高水溫的裝置

*加強稽核員工遵守護理指引及程序

  董醫生表示,十分明白家長對事件的關注,會確保醫院切實執行改善措施,以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1分